虎律师 发表于 2010-3-28 17:45:04

浅析我国体育产业发展与知识产权保护

现如今,在经济领域中知识产权保护的口号喊得很欢。而在体育产业中,我们经常说的是“全民健身”或是“大力发展体育产业”等宣传用语,对于体育产业中的知识产权及其保护知之甚少。笔者撰写本文的目的仅仅是起一个抛砖引玉的作用,希望大家关注体育产业中的知识产权保护问题,以有利于我国体育产业持续稳定发展。

    1.商标法的保护。除了大家熟知的生产厂家使用的商品商标和赛事商标,还有一种商标值得我们关注,那就是体育竞赛品牌,如“脚斗士”项目。“脚斗士”起源于我国流行数千年的民间游戏,现已被北京德道传媒公司研发并推广。

    2.专利法的保护。体育产业的良性发展离不开科技创新,一些新材料、新设计以及新的制造技术应用必然涉及到专利保护。

    3.著作权法的保护。可能大家都觉得很奇怪,这跟著作权有什么关系呀。实则不然,体育产业中有很大一部分收益是通过体育赛事的转播来完成的。体育赛事本身虽不是作品,不受著作权法保护,但是对其进行摄制或是录制而形成的录音录像作品是享有著作权的,主要包括广播权和信息网络传播权。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浅析我国体育产业发展与知识产权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