植物提取物 商标申请 应该属于哪一类?
现在要申请商标,产品是植物提取物,在商标的分类树中,植物提取物应该属于哪一类?这个植物提取物主要是用于绿色食品的一种原料成分。
各位大侠指教一下。
Re:植物提取物 商标申请 应该属于哪一类?
应该按功能和用途分,如果是属于中药材的话应该是5类。如果是食品类则应该是30类。非医用营养品。供参考Re:植物提取物 商标申请 应该属于哪一类?
尼斯协定里应当是 Weed extracts for food,290002即食用野生植物提取物但是,找中文版的分类表,290002确是“食用水生植物提取物”,所以,鄙人怀疑中文版的分类表出现了笔误。
Re:植物提取物 商标申请 应该属于哪一类?
这个 植物提取物 用处很广泛,可以作为绿色食品的一种原料组成,也可以作为化妆品的一种组成成分,还可以用作医药,作为绿色食品的原料组成可以在30类中选择相类似的
3005 非医用营养液
3005 非医用营养粉
3005 非医用营养膏
3005 非医用营养片。
作为化妆品的一种组成成分,在第三类中进行选择,我就找不到类似的商品了,第3大类的商品都很具体,没有像非医用营养液 这样概括性的词语。
第五类情况跟第三类相同,大家说说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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