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外国人转让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权与专利权 要办理什么手续
各位前辈:请问向外国人、外国企业或外国组织转让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权与专利权的,需要办理什么手续Re:向外国人转让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权与专利权 要办理什么手续
第一、需要委托依法成立的专利代理机构;第二、需要订立书面合同,并向国知局登记,由国知局予以公告,专利权和专利申请权自登记之日起发生转移!
(参见新专利法第10条和第19条)
当然,这只是一般规定,如果法律或行政法规有特殊要求,依照其要求办理!
Re:向外国人转让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权与专利权 要办理什么手续
对于发明及实用新型,如果转让方是中国内地的个人或者单位,受让方是外国人、外国企业或者外国其他组织,需出具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颁发的《技术出口许可证》或者《自由出口技术合同登记证书》,或者地方商务主管部门颁发的《自由出口技术合同登记证书》,以及双方签字或者盖章的转让合同。改法之前,审查指南中没有“对于发明及实用新型”这句。应该可以理解为外观由内向外转让不需要许可证之类的文件,只要按照正常程序即可,也即只需提供双方签字或盖章的转让合同。
Re:向外国人转让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权与专利权 要办理什么手续
谢谢两位大侠的回复。我的理解是:1、不需办理技术出口的有关手续
2、但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国知局登记,国知局予以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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