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eture 发表于 2010-3-11 00:34:20

关于方法独立权利要求的引用关系问题

发明名称为“一种混合动力驱动系统及其控制方法“的申请,其前4个权利要求为:
1.一种混合动力驱动系统,所述驱动系统包括:发动机(10)、第一电机(20)、离合器(30)、第二电机(40)、减速机构(50)以及储能装置(60),其特征在于:所述发动机(10)、第一电机(20)、离合器(30)、第二电机(40)以及减速机构(50)顺序相连,所述储能装置(60)与第一电机(20)和第二电机(40)分别电连接。

2.一种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混合动力驱动系统的控制方法,所述控制方法包括根据当前档位、纯电动控制按钮当前位置、储能装置当前电量SOC、以及当前车速Velo,控制所述混合动力驱动系统处于停止模式、纯电动模式、串联模式或并联模式。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混合动力驱动系统的控制方法,其中,
当所述驱动系统处于纯电动模式时,所述发动机(10)停止,第一电机(20)停止动力输出,离合器(30)分离,第二电机(40)启动,并根据驱动系统的需求功率来确定电动运行或发电运行;
当所述驱动系统处于串联模式时,所述离合器(30)分离,发动机(10)运行,第一电机(20)启动,以接收来自发动机(10)的扭矩发电运行,第二电机(40)启动,并根据驱动系统的需求功率来确定电动运行或发电运行;
当所述驱动系统处于并联模式时,所述发动机(10)运行,离合器(30)接合,第一电机(20)根据驱动系统的需求功率、发动机(10)的输出功率、以及第二电机(40)的输出功率来确定停止动力输出或启动,第二电机(40)启动,并根据驱动系统的需求功率、发动机(10)的输出功率、以及第二电机(40)的输出功率来确定电动运行或发电运行。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混合动力驱动系统的控制方法,其中,当根据驱动系统的需求功率来确定第二电机(40)电动运行或发电运行时,如果驱动系统的需求功率小于零,则第二电机(40)接收来自减速机构(50)的扭矩发电运行,以为储能装置(60)充电;否则,第二电机(40)电动运行,以向减速机构(50)输出扭矩。

而审查员一通中的意见是:”权利要求2是独立权利要求,其要求保护一种控制方法,但是目前的主题名称”一种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混合动力驱动系统的控制方法“会产生歧义,让人误认为权利要求1中记载有混合动力驱动系统的控制方法。这会导致权利要求2的保护范围不清楚,不符合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二十条第一款的规定“

申请人认为如果将权利要求2修改为”一种混合动力驱动系统的控制方法“的话,那么权利要求3、4出现的发动机(10)、离合器(30)、第一电机(20)、第二电机(40)及减速机构(50)等,就会存在没有引用基础的问题。
那么针对审查员的这种意见,应当怎样对权利要求2进行修改呢?还请各位大侠指教!谢谢!

patentchina 发表于 2010-3-11 20:03:48

Re:关于方法独立权利要求的引用关系问题

以前权2那样写还可以过。
现在这样写已经很多要求修改了。。
楼主怕无引用的话,就把权1中相关内容写入权2即可。
2、一种混合动力驱动系统的控制方法,所述混合动力驱动系统包括......所述控制方法包括:......

helz_heq 发表于 2010-3-18 01:02:05

Re:关于方法独立权利要求的引用关系问题

看审查员的意思,改成“如权利要求1所述混合动力驱动系统的(“一种”可不要)控制方法”就可以了吧?

telmey 发表于 2010-3-18 01:57:26

Re:关于方法独立权利要求的引用关系问题

审查员的意见...

难道不可以改成“一种用于控制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混合动力驱动系统的控制方法”

Beture 发表于 2010-3-19 17:18:35

Re:关于方法独立权利要求的引用关系问题

恩,我觉得改成“一种用于控制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混合动力驱动系统的控制方法” 会比较好些!~~~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关于方法独立权利要求的引用关系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