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酒瓶贴到底能否申请外观设计
酒瓶和瓶贴不属于同一类吧,不能放一块申请Re:酒瓶贴到底能否申请外观设计
貌似不可以。去年参加过新专利法的宣讲学习。按照老师当时对新专利法第25条的解读,瓶贴、剪纸等属于第6款中所述的“平面印刷品”,不予保护。
Re:酒瓶贴到底能否申请外观设计
zhongshaoping wrote:很负责任地说,酒瓶贴是可以申请外观设计专利的。
除非你的标贴上就只有该酒的商标,如:只有“劲酒”两个字再加生产厂商,生产来源等标识。
只要你有除标识之外的其他图案和色彩的设计,都是可以授权的。
有新法后授权的实例吗? 貌似说的过去,
但个人认为, 实际上酒瓶贴主要是为了使消费者识别该种产品,不管瓶贴上有多少图案和色彩,还是主要起标识作用。酒瓶贴、标贴所谓的装饰作用应该是很勉强的吧,除非你设计的瓶贴其实是用作壁纸的。像纺织品、壁纸等平面印刷品才肯定是具有装饰性。
个人认为 瓶贴之类的外观设计如果被授权,依照新法应该也是不稳定的。
Re:酒瓶贴到底能否申请外观设计
(六)对平面印刷品的图案、色彩或者二者的结合作出的主要起标识作用的设计。我认为,平面印刷品上,如果除了商标和厂家的一些文字信息,其他的部分,你硬要说它不是起标识作用的,是独特的美观的起修饰性的设计,都是说的通,那么新法加上这条岂不是没有意义了。
关键是“主要起标识作用”有没有客观量化的标准,或以大量的实例堆出一个标准来。不然只是多一些争议的机会,让专利人律师多有挣钱的机会罢了
我觉得瓶贴是一个很好的例子,瓶贴本身就带有很强标识含义,我的想法是如果看做和瓶子是一个整体的,不可分离的,或可申请;如果单独拿出来,瓶子只是一个参照,是不可以的。也就是说,我认为瓶贴的这部分设计还归纳到瓶子上去,成为瓶子的一部分。一个瓶贴如果可以单独拿出来申请,也就是它可以贴多种不同的瓶子了,这个可就是典型的商标的范畴了。
Re:酒瓶贴到底能否申请外观设计
瓶贴是不可以单独申请专利的,但可以贴在酒瓶上跟酒瓶一起申请Re:酒瓶贴到底能否申请外观设计
按照国知局对指南修改的宣讲,对平面印刷品的图案、色彩或其结合所作出的主要起标识作用的外观设计不能授予专利权,其中主要起标识作用指的是外观设计的主要用途在于使公众识别所涉及的产品、服务的来源,而对那些主要起装饰作用、次要也起标识作用的瓶贴设计也是可以授权的,附件是给出的可授权的瓶贴例子Re:酒瓶贴到底能否申请外观设计
davy123 wrote:按照国知局对指南修改的宣讲,对平面印刷品的图案、色彩或其结合所作出的主要起标识作用的外观设计不能授予专利权,其中主要起标识作用指的是外观设计的主要用途在于使公众识别所涉及的产品、服务的来源,而对那些主要起装饰作用、次要也起标识作用的瓶贴设计也是可以授权的,附件是给出的可授权的瓶贴例子
例子不是很清楚
反正,我觉得是装饰,还是标识,模棱两可。在主观上,很难分得清,到时干脆找一波人民主投票得了。(以后官方为外观设计的庭审专门配一个平民消费体评审团,一笑)
关键一点,一个可以单独拿出来到处贴的东西,客观上已经是“主要用途在于使公众识别所涉及的产品、服务的来源”了;试想一下,一个厂家设计的一个瓶贴,可以任意用在自己各个时期,地域使用的各种类型的酒瓶上,还可以许可给自己的加盟代理商,这不就是商标标识的作用吗
我的角度是 如果这样的东西 可以和一个固定的载体绑定,就好界定多了
Re:酒瓶贴到底能否申请外观设计
俺的看法哈:楼上有同志提出瓶贴属于平面标志。而一项平面标贴能否申请外观设计,取决于其是否起主要标识作用,这项标准带有很大的主观性。可采取不同的申请方法:1. 明显不属于起主要标示作用的平面标贴,单独进行申请。(这种情况下,该平面标贴一般能够获得外观设计授权,从而能获得较大的保护范围。)2.明显属于起主要标示作用的平面标贴,应当依附在产品上进行申请。(如将瓶贴黏贴在酒瓶上。)这时,平面标贴成为所依附的产品而非平面标贴本身。另外,由于保护的是所依附作品的外观设计,平面标贴与依附品之间采取何种结合方式,如喷涂、印刷、黏贴或者化学方法在所不论。显然,依附产品申请时的保护范围较小,但相比单独申请而被驳回的结果,这无疑是一种更为明智的选择。3.不能判断是否明显属于起主要标示作用的平面标贴,既单独进行申请,又依附在产品上进行申请。(如能将平面标贴单独申请成功,无疑是一种理想的结果;若不能单独申请成功,则可以退而求其次,对所依附产品的外观设计得以保护。需要说明的是,这种情形下的依附产品选择做普通产品即可,无需选择产品本身设计要素就具有可专利性的产品。)貌似要让申请人花很多钱哈,但如果有人不差钱,就想申请来保护自己的智力劳动,我们可以给出如上建议。至于是否采纳,让申请人自己决定了。
Re:酒瓶贴到底能否申请外观设计
还是比较同意davy123老师的观点,3月3日的《知识产权报》也做了类似的论述。Re:酒瓶贴到底能否申请外观设计
原来当老师这么简单,只要和官方答案一致就可以了;难怪在专利局上上下下一堆堆的老师;这就像在我们公司上上下下一堆堆的老总;一堆一堆的哦。。。知识产权战略是以 全民‘自主’创新为主和还是以政府‘标准’创新为主呢;
不要误会我说的是一种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