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巴山来客 发表于 2010-3-5 19:13:33

Re:对河南全新侵权第三次无效本专利网上公开答复(详情口审后推出)

老兄在法庭上即使你合法有理也得说清楚让法官明白不是?
不是一阵骂街就能判你胜的   
去委托一个合格的专利代理人吧你的对手都知道找一家北京公司的“正部级专利研究员”呢
就像法院在理论上是科学公正的你也得请个律师不是?

zyh806 发表于 2010-3-5 22:35:56

我所痛心的是专利无效制度本身的不公正

1、频繁循环诉讼 专利无效成利益博弈“暗器”
2、今天的专利复审委就是明天的无效代理人,无效过程成了现任复审委与前任复审委之间的滑稽戏,而付戏费的人是专利权人和请求人。

大巴山来客 发表于 2010-3-5 23:14:31

Re:对河南全新侵权第三次无效本专利网上公开答复(详情口审后推出)

频繁循环诉讼 专利无效成利益博弈“暗器”

看来你比较适合去做媒体撰稿人   呵呵

zyh806 发表于 2010-3-6 00:08:30

Re:对河南全新侵权第三次无效本专利网上公开答复(详情口审后推出)

1、频繁循环诉讼 专利无效成利益博弈“暗器”。无效过程成了金钱和权力的较量。
2、今天的专利复审委就是明天的无效代理人,无效过程成了现任复审委与前任复审委之间的滑稽戏,而付戏费的人是专利权人和请求人。
3、只要有过复审委的经历,代理费就是普通代理人的数倍,专利无效过程成了现任复审委与前任复审委之间的滑稽戏。

patentchina 发表于 2010-3-9 18:14:34

Re:对河南全新侵权第三次无效本专利网上公开答复(详情口审后推出)

LZ “很有才”。。无语。

zyh806 发表于 2010-3-14 00:25:58

河南全新侵权第四次无效本专利今天在网上公布了,以下是开头部份

尊敬的专利复审委员会:

无效宣告请求人对专利号为ZL 03112809.2、发明名称为“无刷自控电机软启动器”、专利权人为朱福奶、共同专利权人为翟佑华和马国奶的发明专利权,于2010年01月14日提出无效宣告请求。
本次意见陈述是针对上述无效宣告请求中无效证据的补充及进一步的意见陈述。

在2010年01月14日提交的证据1-4的基础上,本次无效宣告请求意见陈述还增加了5份新证据,具体如下:
证据5:中国实用新型专利申请说明书,申请号91209192.4、公告号CN2113569U、公告日为1992年8月19日;
证据6:中国实用新型专利第ZL00229221.1号,授权公告号CN2410818 Y、授权公告日为2000年12月13日;
证据7:中国实用新型专利申请说明书,公告号CN 88 2 10053 U、公告日为1988年8月24日;
证据8:中国发明专利申请公开说明书,申请号 01136541.2、公开日为2002年9月18日;
证据9:SU 399016A及其英文摘要的中译文,公开日为1974年3月29日。

zyh806 发表于 2010-3-14 00:32:02

河南全新侵权第四次无效本专利全文请点击

http://tieba.baidu.com/f?kz=726231631

benson198458 发表于 2010-3-14 06:09:48

Re:对河南全新侵权第三次无效本专利网上公开答复(详情口审后推出)

这个哥们太执着了,我跟他说了N多次,貌似他听不明白。。

LS各位不用再给他出主意了,让他自负其责是最好的,成功与失败都自己承担吧。

zyh806 发表于 2010-3-15 17:12:36

对河南全新侵权第四次无效本专利公开答复

对河南全新侵权第四次无效本专利公开答复
敬告河南全新侵权
   在你未找到“离心变阻器”之前,你用一万个“离心开关”也无效不了一个“无刷自控电机软启动器”。这就如同在蒸汽机未发明之前,一万个壶盖会动也产生不了蒸汽机的启示一样简单。中国的专利无效制度是科学且公正的,不是现任复审委与前任复审委的滑稽戏,更不是正部级专利研究员的《卖拐》表演。请不要在此“丢人现眼”了。

zzyxdtq 发表于 2010-3-15 21:42:36

Re:对河南全新侵权第三次无效本专利网上公开答复(详情口审后推出)

怎么听到的这种事情,大多来自河南,真郁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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