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终人散 发表于 2010-3-4 17:43:18

怎样理解对产品的保护是绝对的 对方法的保护不是绝对的?

怎样理解对产品的保护是绝对的 对方法的保护不是绝对的?

ehua_ip 发表于 2010-3-4 18:53:23

Re:怎样理解对产品的保护是绝对的 对方法的保护不是绝对的?

“产品专利”是指发明专利的一种,构成该类技术方案的技术特征表达的都是产品的性状特征,这种技术方案的完整实施获得的就是该产品本身。

对产品专利保护的直接效果和法律要求就是,在《专利法》有效的领域内,凡是与专利产品相同的产品都要受到《专利法》的规范,而不管这种产品是采用什么方式方法产生的。

现实中主要包括两种情况:

A、自己研制并准备制造或者已经制造的与专利产品相同的产品
按照《专利法》的规定,即使是自己研究制造出的产品,只要该制造的准备工作发生在该产品专利的申请日之后,这种产品就不能再制造,否则就构成侵权。当然,如果制造该产品的准备工作或者实际已经制造产品的工作(但是还没有使用该产品)发生在专利权人的申请日之前,则适用“在先使用”的规定,可以在原有范围内制造和使用,这是特殊的情况。

B、采用不同的方法制造出的与专利产品相同的产品
对于产品专利来说,专利产品是保护的中心,也是判断是否侵权的唯一依据。因此,只要是产品与专利产品相同,即使是采用不同方法制造出来的,在未经过专利权人允许的前提下实施涉及产品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这五种行为也构成侵权。当然,如果出现了A中的“在先使用”的情况,则同样按照“在先使用”的规定处理。

由此可以看出,对于产品专利中的专利产品的保护是不考虑各类方法问题的,呈现出一种绝对性的保护。

ehua_ip 发表于 2010-3-4 19:06:33

Re:怎样理解对产品的保护是绝对的 对方法的保护不是绝对的?

对专利方法获得的直接产品的保护依赖于对该专利方法的保护按照法律规定,即使第三方制造出的产品与某一专利方法获得的直接产品相同,但是,如果第三人实际采用的是不同于专利方法的方法制造出的该相同产品,那么他就不构成对专利方法的侵权,同时也就不构成对该产品的侵权。因此,在这种情况下,第三方就可以自由地生产、销售、使用或进口该产品。从这一点来说,方法专利中设计的对直接产品的保护实际上是完全依赖于对专利方法的保护的,对于直接产品的保护是建立在对方法专利保护的基础上的,是不能独立于方法专利之外受到保护的。

概括地说,必须是构成侵犯专利方法在前,才可能存在侵犯该专利方法获得的直接产品。

由此可以看出,对于方法专利中的专利方法的保护是需要考虑各类可以达到发明目的的方法问题的,呈现出一种非绝对性的保护。

telmey 发表于 2010-3-4 19:12:48

Re:怎样理解对产品的保护是绝对的 对方法的保护不是绝对的?

没听说过这个
个人理解:

产品是通过方法制造出来的

但产品保护只看结果不看过程
即便你生产方法和申请人公开的完全不同
只要产品构成相同
你一样侵权
常见如药物
所以只要你先申请了一个产品发明
那么实际就垄断了这个产品

但方法则不然
为了解决相同的技术问题
可以采取很多种方法
只要你无法申请保护所有的方法
那么对手就可以绕过你的专利
所以不是绝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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