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直接在美国公开技术方案的问题
有中国人想不通过代理直接在美国专利局公开一些技术方案(也不在中国申请),主要目的就是公开,不是授权,如果操作比较节约费用?是递交临时申请好,还是递交非临时申请好?请各位专家指教Re:有关直接在美国公开技术方案的问题
期待涉美专利人士支招!顶格Re:有关直接在美国公开技术方案的问题
是没人了解?还是大家过年还没回来?呵呵Re:有关直接在美国公开技术方案的问题
美国申请存在特殊性,如果只是申请美国专利,只有授权时才公开。周期会比较长。先申请中国专利,再申请要求中国优先权的美国专利,可能效果不错。写文章发表最快捷,只要有人愿意接收并公开。当然,美国是先发明制国家。
Re:有关直接在美国公开技术方案的问题
Defensive publication, a.k.a. statutory invention registration。http://www.uspto.gov/web/offices/pac/mpep/documents/1100_1101.htm
也就是说先要在美国专利局递交一个常规申请,经审查符合所有的专利申请的要求,由申请人声明放弃要求并作为SIR公开。如果要加速,可以申请在不到18个月时公开。
Re:有关直接在美国公开技术方案的问题
fanser2008 wrote:...美国专利,只有授权时才公开...
2000年11 月29 日之后的美国专利申请,跟别的国家一样,18个月后公开。
临时申请本身不公开,没法达到lz的目的。
有个ip.com,提供资料公开服务,以破坏新颖性,号称是美国专利检索必查数据库。收费方法是他们卖“票”(publication voucher),200美元一张票,用于发表一篇文件。多卖有折扣。
还有个叫Research Disclosure, http://www.researchdisclosure.com
卖点是它被列于PCT检索最低文献。收费每页120美元。
另外PCT英文文本的公开也有在美国公开的效力,并且可以要求提前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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