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法文、德文案用狗屁不通的中文写出来后,审查员该如何审查?
很多PCT法文、德文案都是先翻译成英文,然后再从因为翻译成中文,但问题是,经过两次转译,往往中文案会变得相当晦涩,审查员面对这种案件时,该如何审理?如果根本不能理解,又怎么能得到授权呢?很疑惑
Re:当法文、德文案用狗屁不通的中文写出来后,审查员该如何审查?
让审查员哭去吧,管那么多干嘛,:)Re:当法文、德文案用狗屁不通的中文写出来后,审查员该如何审查?
晦涩是一回事根本不能理解就是另一回事了
如果不是PCT
打个A26.3也挺容易的
Re:当法文、德文案用狗屁不通的中文写出来后,审查员该如何审查?
看EP的检索报告,如果没问题就过了得了,反正你只收了他80%的实质费Re:当法文、德文案用狗屁不通的中文写出来后,审查员该如何审查?
已经习以为常了,不明白的直接看英文。。。。Re:当法文、德文案用狗屁不通的中文写出来后,审查员该如何审查?
审查员可以放水,但以后的无效请求人不会放水,无效了以后,也是翻译、代理人和审查员的难看。
如果审查员看中文看不懂,而去看原文或英文,那不是对自己的中文水平不自信,就是对翻译的纵容了。A26.3应该认为是“不依靠原文就可以理解的”--如果以中文的理解方式存在模糊,就应该以26.3驳回。
现在倒好,稍微沾点高科技的外转内申请文件,经常被翻的很雷很雷,根本没法看,显然就是完全不懂的人写的。这种情况就是被纵容出来的。
外国申请人要拿到中国的专利授权,应该承担合格的翻译的责任,不然就是对中国公众权益的侵犯,当然,问题都出在了中间环节。
Re:当法文、德文案用狗屁不通的中文写出来后,审查员该如何审查?
binglou wrote:审查员可以放水,但以后的无效请求人不会放水,
无效了以后,也是翻译、代理人和审查员的难看。
如果审查员看中文看不懂,而去看原文或英文,那不是对自己的中文水平不自信,就是对翻译的纵容了。A26.3应该认为是“不依靠原文就可以理解的”--如果以中文的理解方式存在模糊,就应该以26.3驳回。
现在倒好,稍微沾点高科技的外转内申请文件,经常被翻的很雷很雷,根本没法看,显然就是完全不懂的人写的。这种情况就是被纵容出来的。
外国申请人要拿到中国的专利授权,应该承担合格的翻译的责任,不然就是对中国公众权益的侵犯,当然,问题都出在了中间环节。
实质上审查过程中很少因为翻译累人而质疑公开不充分的,这也是审查员比较诟病的一点,是制度纵容了翻译
Re:当法文、德文案用狗屁不通的中文写出来后,审查员该如何审查?
呵呵!偶不是审查员,但是这样的情况也遇到过N次,的确很头疼。试想,每次审查意见内容总是语句不通,表述不清楚,老外又要俺们每次将该审查意见内容翻译英文给他们,鬼知道他们能看得明白,而老外的答辩更加使我们迷茫不解,俺们也提出自己的建议,无奈老外坚持自己的观点。曾经有一个案子就这样和审查员、老外拉扯到五通,不仅俺们累,老外也很心急啊,审查员估计更……
最后,在俺们多次和该审查员电话、E-mail之后,终于该案授权了,不容易啊!
再次向专利局的审查员致敬,辛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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