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eikaishyo 发表于 2010-2-2 21:58:07

有关请求实质审查

审查指南中记载:
申请人已在规定期限内提交了实质审查请求书并缴纳了实质审查费,但实质审查请求书的形式仍不符合规定的,审查员可以发出视为未提出通知书;如果期限届满前通知书已经发出,则审查员应当发出办理手续补正通知书,通知申请人在规定期限内补正;期满未补正或者补正后仍不符合规定的,审查员应当发出视为未提出通知书。

但是,如果发明专利没有提出实质审查,其实质上不就是视为撤回吗?即,以上情形是否实质上就是视为撤回?如果是有没有补救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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