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实施细则第四十一条
第二款“同一申请人在同日对同样的发明创造既申请实用新型专利又申请发明专利的,……;未做说明的,依照专利法第九条第一款关于同样的发明创造只能授予一项专利权的规定处理。” 如何处理?驳回哪一个?Re:请教实施细则第四十一条
只授予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申请中的一个,至于驳回哪一个,应该是驳回发明的,因为实用新型比发明更早取得授权。Re:请教实施细则第四十一条
有没有可能出现这样的情况:发明申请由于请求加快审查进度,同时实用新型可能因某种情况反而晚于发明授权Re:请教实施细则第四十一条
处理方法:根据审查指南6.2.1.1中规定:
申请人相同的情况
在审查过程中,对于同一申请人同日(指申请日,有优先权的指优先权日) 就同样的发明创造提出两件专利申请,并且这两件申请符合授予专利权的其他条件的,应当就这两件申请分别通知申请人进行选择或者修改。申请人期满不答复的,相应的申请被视为撤回。经申请人陈述意见或者进行修改后仍不符合专利法第九条第一款规定的,两件申请均予以驳回。
Re:请教实施细则第四十一条
对于同一申请人在同日对同样的发明创造既申请实用新型专利又申请发明专利的,未做说明的,先授权的专利有效,另一个专利不予授权。按照审查程序来讲,发明应该会晚于新型的。
Re:请教实施细则第四十一条
新指南中没有进行选择的说法吗?Re:请教实施细则第四十一条
新专利法的立法本意是“促使你在申请时进行声明”。因此,发明在审查过程中发现实用新型已经授权,就应到作出驳回发明专利申请的决定,实用新型专利权有效。而如果出现,发明先授权,而实用新型在审查过程中发现此情况,则应当驳回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发明专利权有效。而如果发明先授权,而实用新型也授权的情况,则应当按照审查指南中“关于同样发明创造处理”的相关章节进行处理了。Re:请教实施细则第四十一条
申请人选择放弃实用新型,答复审查意见通知书中附带声明,对发明授权,并公告上注明实用新型已经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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