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释疑:竹雪同步习题系列-—民法通则(四)
二、多项选择8.下列选项中哪些应认定为无效的民事行为?( )
考点:无效的民事行为
A.某甲与某县政府商定,某甲赠给某县政府一台轿车,但实际上此台轿车归某乙所有
B.间歇性精神病人,在确能证明的发病期间实施的民事行为
C.某甲把一幅古画真品错当成复制品卖给某乙
D.11岁的某丙接受了从美国来的叔叔送给他的一台电脑,价值1.5万元
答案为AB。
对于A不解。甲是无权代理,没有取得乙的同意将乙的轿车赠与他人。如果事后能得到乙的追认,可以有效。所以我认为A是效力待定的民事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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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下列选项中哪些属于可撤销的合同?( )
考点:可撤销的民事行为
A.采用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的损害国家利益的
B.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
C.当事人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D.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答案为CD。
为什么A不入选?根据《合同法》第54条规定: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是不是因为A中提到的“损害国家利益的”,使得A为无效的民事行为。
Re:请释疑:竹雪同步习题系列-—民法通则(四)
没有人愿意指教吗?Re:请释疑:竹雪同步习题系列-—民法通则(四)
你真得应该先好好看看书,推荐一下那个万国得什么民法多少讲.Re:请释疑:竹雪同步习题系列-—民法通则(四)
确实是初学,希望各位能耐心解答!Re:请释疑:竹雪同步习题系列-—民法通则(四)
第一题,无权处分,之后如果获得处分权或者得到追认则有效,题干中皆无此表述,因此行为无效第二题,合同法52条,欺诈胁迫损害国家利益者,无效
Re:请释疑:竹雪同步习题系列-—民法通则(四)
谢谢patrick !Re:请释疑:竹雪同步习题系列-—民法通则(四)
第一题的b间歇性精神病人发病时如属于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后果且行为后果与他的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或纯受益的民事行为也有.至于a如某甲以自己的名义赠与轿车,则属于无权处分,为效力待定的合同,某甲事后取得处分权或经过某乙追认也为有效;某甲以某乙名义赠与轿车才属于无权代理,也属于效力待定合同而非无效,经某乙追认也是有效的.第十题采用欺诈胁迫迫手段订立的合同,损害国家利的,无效;只是损害被欺诈被胁迫方利益的而未损害国家利益的,才属于可撤消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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