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pct资助办法可否适用中国的外资企业
《资助向国外申请专利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国内申请人,限于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国内中小企业、事业单位及科研机构。本办法所称“向国外申请专利”,是指通过专利合作条约(PCT)途径提出并以国家知识产权局为受理局的专利申请。
期待官方人士对“国内中小企业”给出具体解释!
Re:pct资助办法可否适用中国的外资企业
这个是我上网general research到的[主持人]:谢谢二位专家。今天来到现场的也有很多代理公司和企业的嘉宾,大家有什么问题也可以提出来。
[王莹]:您好。我是日本贸易振兴机构的王莹, 我想问两个问题,第一个问题,咱们国内的中小企业是否包括和外商合资的一些中国法人,或者是外资独资的中国法人。
[雷筱云]:包括,刚才我举例子的时候就说到这个问题。
Re:pct资助办法可否适用中国的外资企业
tangweili2005 wrote:zjgyp不回答问题,就不必浪费时间了,要发泄找别人,这里不是菜场。宪法2004年修改读过没有,无论中国人外国人,只要做出贡献的,都是社会主义建设者,我们都欢迎,这么一个小小的问题不必上升到民族国家的高度,如果你想多做对国家有利的事情,大可不必在这里敲字浪费时间,多的是机会。
一个客户确实是很好的美国人,在美国融资之后来中国发展新能源和节能产品,基本研发的都是中国人,金融危机以后资金链有问题,而且都是在中国申请PCT,企业虽说是外商独资,但也是中国实体--有中国的营业执照,个人感觉是会受理的,但是拿不拿得到还是看实审
呵呵的确这里不是菜场,是你把这里当成了菜场,什么宪法我没有学过,但是我知道原则上国家不资助你们外资企业的,我已经回答了你的问题,我只不过实话实说而已。
你很天真,你记住一点,外国人是来中国赚钱的,他在中国赚了钱也是外国的,知识产权自然也是外国的,他资金链有问题你就想到中国政府搞钱? 中国这个资助的钱是有限的,外资搞了以后中国的发明人或者企业自然就少了。
如果投票的话,俺肯定投赞成票 ,赞成财政厅不资助外资企业,包括批外资皮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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