争议还是购买?
在43类上申请了一件商标 后来发现在申请后一个月他人在第29类和30类上各申请了一件近似商标 且对方已经在去年年底核准注册 自己的商标在申请注册前已经有一定影响 且相当独特 不希望别人使用这个商标 这种情况要如何处理?另外说明一下,对方也是我们市内做餐厅的 不能构成不正当竞争么
Re:争议还是购买
是哪个商标呀Re:争议还是购买?
如果有影响到了驰名的程度,那可以提争议,否则还是想别的办法吧?但是,你确信这样做值得的话可以操作。呵呵。建议供参考。Re:争议还是购买?
争议的难度还是比较大的,而且证据材料的准备工作会很大。可以了解对方的商标有没有在使用。
可以采用撤销3年不使用。
如果可以私下转让时最好,最快的方法啦。
Re:争议还是购买?
你是43类,别人是其他类别,你的影响有多大呢?是不是驰名商标?再退点是不是著名商标,什么都不是吧,而且还没注册下来,别人都已经核准注册了!你该去看看商标法了,等你公告下来我估计别人都要异议你。再特别也没用Re:争议还是购买?
可我查了一下 对方也是我们市内做餐厅的 这不属于不正当竞争吗?Re:争议还是购买?
这个是不是属于不正当竞争的范畴,还是官司说了算。你可以说对方的商品和自己的商品具有相关性,但是对方也有对同样的名称在不同的类别具有申请的权利。现在解决问题的方法一共有2种。一是走司法程序,提出自己商标的知名程度的证明,对方属于恶意抢注的证明。二是和对方协商,以一定金额转让给自己。如果两个都不行,可以像4楼说的那样采用撤销3年不使用。武汉中经联合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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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争议还是购买?
谢谢各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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