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inemouse 发表于 2010-1-9 01:49:23

四川省知识产权局曹明洲关于网友“火锅”冒名发帖一事的说明

本人系四川省知识产权局协调管理处工作人员曹明洲,因网友“火锅”冒用本人名义发表不实帖文,故对此事作如下说明:

1.网友“火锅”所发的两帖所述关于代理人考试相关内容并不属实,请众网友注意分辨。

2.本人并非四川省知识产权局协调管理处处长,也无权发布此类消息。

3.请网友“火锅”注意,你冒充国家机关发布虚假信息,同时损害本人名誉,本人已经针对你发的帖子截图取证完毕,相关情况已向领导汇报,请你在1月12日前与我本人联系并说明事实,否则我将向公安局报案。

4.请博派论坛版主删除相关帖子并保留其原始内容以供查证。

tanjie 发表于 2010-1-9 02:06:29

Re:四川省知识产权局曹明洲关于网友“火锅”冒名发帖一事的说明

相关帖子已经处理。

popo8511 发表于 2010-1-9 02:11:00

Re:四川省知识产权局曹明洲关于网友“火锅”冒名发帖一事的说明

好恐怖~

syongcheng 发表于 2010-1-9 02:20:24

Re:四川省知识产权局曹明洲关于网友“火锅”冒名发帖一事的说明

真的终于来了

景运嘉文 发表于 2010-1-9 02:33:57

Re:四川省知识产权局曹明洲关于网友“火锅”冒名发帖一事的说明

火锅这回得砸锅熄火了。
呵呵。

大巴山来客 发表于 2010-1-9 03:08:48

Re:四川省知识产权局曹明洲关于网友“火锅”冒名发帖一事的说明

把火锅拉去烫火锅

没谱 发表于 2010-1-9 03:13:24

Re:四川省知识产权局曹明洲关于网友“火锅”冒名发帖一事的说明

原来大家都被涮了

大象的鼻子 发表于 2010-1-9 04:56:59

Re:四川省知识产权局曹明洲关于网友“火锅”冒名发帖一事的说明

啊。。。

jennyde 发表于 2010-1-9 05:20:19

Re:四川省知识产权局曹明洲关于网友“火锅”冒名发帖一事的说明

不用被涮,一看就知道火锅的行为是假的

lixz7522 发表于 2010-1-9 06:42:41

Re:四川省知识产权局曹明洲关于网友“火锅”冒名发帖一事的说明

这回曹先生出名了,希望你没有吸高档烟,戴高档手表,这些都是危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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