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inemouse
发表于 2010-1-9 01:49:23
四川省知识产权局曹明洲关于网友“火锅”冒名发帖一事的说明
本人系四川省知识产权局协调管理处工作人员曹明洲,因网友“火锅”冒用本人名义发表不实帖文,故对此事作如下说明:
1.网友“火锅”所发的两帖所述关于代理人考试相关内容并不属实,请众网友注意分辨。
2.本人并非四川省知识产权局协调管理处处长,也无权发布此类消息。
3.请网友“火锅”注意,你冒充国家机关发布虚假信息,同时损害本人名誉,本人已经针对你发的帖子截图取证完毕,相关情况已向领导汇报,请你在1月12日前与我本人联系并说明事实,否则我将向公安局报案。
4.请博派论坛版主删除相关帖子并保留其原始内容以供查证。
tanjie
发表于 2010-1-9 02:06:29
Re:四川省知识产权局曹明洲关于网友“火锅”冒名发帖一事的说明
相关帖子已经处理。
popo8511
发表于 2010-1-9 02:11:00
Re:四川省知识产权局曹明洲关于网友“火锅”冒名发帖一事的说明
好恐怖~
syongcheng
发表于 2010-1-9 02:20:24
Re:四川省知识产权局曹明洲关于网友“火锅”冒名发帖一事的说明
真的终于来了
景运嘉文
发表于 2010-1-9 02:33:57
Re:四川省知识产权局曹明洲关于网友“火锅”冒名发帖一事的说明
火锅这回得砸锅熄火了。
呵呵。
大巴山来客
发表于 2010-1-9 03:08:48
Re:四川省知识产权局曹明洲关于网友“火锅”冒名发帖一事的说明
把火锅拉去烫火锅
没谱
发表于 2010-1-9 03:13:24
Re:四川省知识产权局曹明洲关于网友“火锅”冒名发帖一事的说明
原来大家都被涮了
大象的鼻子
发表于 2010-1-9 04:56:59
Re:四川省知识产权局曹明洲关于网友“火锅”冒名发帖一事的说明
啊。。。
jennyde
发表于 2010-1-9 05:20:19
Re:四川省知识产权局曹明洲关于网友“火锅”冒名发帖一事的说明
不用被涮,一看就知道火锅的行为是假的
lixz7522
发表于 2010-1-9 06:42:41
Re:四川省知识产权局曹明洲关于网友“火锅”冒名发帖一事的说明
这回曹先生出名了,希望你没有吸高档烟,戴高档手表,这些都是危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