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hl20020548 发表于 2010-1-7 23:11:17

一个中药提取物的用途专利 问题请教

最近遇到一个中药提取物的用途专利,其未经任何处理的原料药A的用途已经公开,提取物的主要成分B也已经公开,但是将B用于A一样的用途没有人提及,现在申请人想申请B用于这一方面的用途专利,可以吗?
个人觉得新颖性可能就会有问题,其实A和B起作用的几乎是同一成分。
   大家认为呢?

asdk2 发表于 2010-1-8 01:52:17

Re:一个中药提取物的用途专利 问题请教

可以的,虽然现有技术已经知道原料药的用途,但不清楚其中到底是什么成分在起作用,现在你的申请证明了B是原料药有此药用用途的主要原因,这就是你对现有技术的贡献。如果现有技术没有启示的话,新颖性和创造性都没问题

xxxzsu 发表于 2010-1-8 02:32:44

Re:一个中药提取物的用途专利 问题请教

按照现在的标准,应该审查员会评价新颖性,因为B是A的主要成分,规程的规定是当现有技术公开了与本发明具有相同用途的包含物质B的药物(A)时,该发明不具备新颖性。

要克服新颖性可以改成“B作为唯一活性成分在制备治疗。。。疾病的药物中的应用”的形式,但是,因为B是A的主要成分,其提取方法也已经公开,显然使用B用于A的用途是容易预见的,其创造性也很难通过。除非说治疗效果明显比A好很多,或副作用小之类意料不到的技术效果

asdk2 发表于 2010-1-12 01:10:55

Re:一个中药提取物的用途专利 问题请教

哦,对,唯一成分……

不过我认为还是很有可能通过的。主要成分未必能有治疗该疾病的教导,比如植物本身有很多方面的治疗作用(这很常见),那就不好预见了。如果疗效相似,可看做省略要素的发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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