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权利要求书中不能出现的词语
大家来说一下权利要求书中禁止出现或者应该避免出现的词语吧。例如“可”、“大约”... ...
Re:请教:权利要求书中不能出现的词语
权利要求中虽说不允许出现含义模糊的词,但是还要看具体情况,“大约”这个词有时是允许的,以及“略多于”“稍大”等在不强调此数值、也就是可以定性不必定量时还是允许的。Re:请教:权利要求书中不能出现的词语
作功能限定时,这两词是允许出现的Re:请教:权利要求书中不能出现的词语
“可”应该可以吧比如说XX装置可选用XX材料或XX材料组成。
Re:请教:权利要求书中不能出现的词语
zhenjiansen wrote:“可”应该可以吧
比如说XX装置可选用XX材料或XX材料组成。
这个不可以。“可”表示选择含义时不允许,如上面“可选用”还含有“也可不选用”的意思,所以保护范围不清楚。
“可”表选择时允许,如XX装置上有一个可转动的部件。
Re:请教:权利要求书中不能出现的词语
还有接近、其他形状、异面、任意组合等。。。。Re:请教:权利要求书中不能出现的词语
加个:例如Re:请教:权利要求书中不能出现的词语
“尤其是,特别是,优选”等也是禁止的Re:请教:权利要求书中不能出现的词语
大家一起复习一下指南吧:一般情况下,权利要求中的用词应当理解为相关技术领域通常具有的含义。在特定情况下,如果说明书中指明了某词具有特定的含义,并且使用了该词的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由于说明书中对该词的说明而被限定得足够清楚,这种情况也是允许的。但此时也应要求申请人尽可能修改权利要求,使得根据权利要求的表述即可明确其含义。
权利要求中不得使用含义不确定的用语,如“厚”、“薄”、“强”、“弱”、“高温”、“高压”、“很宽范围”等,除非这种用语在特定技术领域中具有公认的确切含义,如放大器中的“高频”。对没有公认含义的用语,如果可能,应选择说明书中记载的更为精确的措词替换上述不确定的用语。
权利要求中不得出现“例如”、“最好是”、“尤其是”、“必要时”等类似用语。因为这类用语会在一项权利要求中限定出不同的保护范围,导致保护范围不清楚。当权利要求中出现某一上位概念后面跟一个由上述用语引出的下位概念时,应当要求申请人修改权利要求,允许其在该权利要求中保留其中之一,或将两者分别在两项权利要求中予以限定。
在一般情况下,权利要求中不得使用“约”、“接近”、 “等”、“或类似物”等类似的用语,因为这类用语通常会使权利要求的范围不清楚。当权利要求中出现了这类用语时,审查员应当针对具体情况判断使用该用语是否会导致权利要求不清楚,如果不会,则允许。
除附图标记或者化学式及数学式中使用的括号之外,权利要求中应尽量避免使用括号,以免造成权利要求不清楚,例如“(混凝土)砖模”。然而,具有通常可接受含义的括号是允许的,例如“(甲基)丙烯酸酯”, “含有10%~60%(重量)的A”。
Re:请教:权利要求书中不能出现的词语
可以现在也很多时候是可以用的啦
不过呢最好别用
免得遇到较真的审察员让你改
如果是能够的意思就写能够
约
后面跟数值点的时候可以
比如约2微米
但是不能跟范围
比如约2-5微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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