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2d5w8 发表于 2010-1-1 16:24:34

各位老师新年好,人的立法见分晓!

在新的一年里,

中国的专利事业突飞猛进。

专利代理人的社会地位显著提高!

这需要大家的共同努力!

成为专利代理人 是本人多年的愿望,但限于其缺乏应有的法律地位,一直徘徊于门外,今年决心入行,入行的第一件事就是在《专利代理条例》修订时,与大家一起努力将《专利代理条例》变为《专利代理人条例》,破除行政垄断,确立专利代理人的自然人法律地位。

争取自由只能靠自己!

愿各位为了毕生从事的事业,与我一起努力向前!

patney 发表于 2010-1-1 18:33:11

Re:各位老师新年好,人的立法见分晓!

积极响应。
建议将“专利代理人”的称谓修改为“专利律师”,否则有很多不明真相的申请人老拿专利代理人比作跑保险的(保险代理人)。
建议《专利代理人条例》比照《律师法》,规定单个代理人设立代理机构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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