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可否将多个PCT合为一个申请进入国家阶段?
如题!本人初步认为这大体上不可能,特别是进入国家的申请表只能填写一个PCT申请号且与国际公开的扉页的内容一致。但希望知道有哪一条款禁止这种方式。谢谢!
Re:问可否将多个PCT合为一个申请进入国家阶段?
一个申请可分案,是基于一个申请中有多个发明,几个发明可合案申请,是基于几个发明是同一构思。
几个申请合为一个申请闻所未闻!
没有哪一条款禁止这种方式
就像分娩一样,一个人可以生出一个人,但决不可能让一个人吸收一个人使两个人变成一个人,这是自然法则,并非人为法则,如果有人建议制定这样的条款,只会遭人耻笑,不会变成条款!
看样子露珠是相信人定胜天的非理工出身了?
Re:问可否将多个PCT合为一个申请进入国家阶段?
多个合起来,不是要少交很多钱么?但从这一点上看果汁局就不会同意的。大家都这么搞,岂不乱套了?极端地,我10000万件搞成1件。。。。。。。。。
Re:问可否将多个PCT合为一个申请进入国家阶段?
可以将多件PCT国际申请作为优先权基础,通过一件申请在中国提出,在符合期限、单一性、首次等条件时,可以享受多项优先权。楼主讲的情况,法律、法规没有禁止条款,但也没有可操作的表格和程序,属事实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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