撰写时,如何用效果对保护范围进行限定
在专利撰写时,怎么用效果对保护范围进行限定?也就是取巧采用功能性语言进行限定的写法,例如:它还包括一个照明灯,所述照明灯的安设位置满足:安设后的照明灯,可照射到固定指针的针尖位置。还有那些写法可以进行结构和功能之间的转换,请大神指教!!
Re:撰写时,如何用效果对保护范围进行限定
如果,功能性说明,可以让普通技术人员知道怎么实施,而无需做出创造性思考,那么就应该是允许的。Re:撰写时,如何用效果对保护范围进行限定
中国审查指南上,是不是说无法用结构限定的情况下才可以用功能限定的。美国专利里面相当于means for,就比较复杂了。
Re:撰写时,如何用效果对保护范围进行限定
权利要求中可以采用功能性限定技术特征的方式,条件是功能性限定能更清楚地限定了发明或实用新型。通常能用形状、结构特征清楚限定技术特征就不能用功能性限定,只有当说明书中有多个实施方式,用形状、结构特征无法将其限定而采用功能性限定方式可清楚限定时,才对此技术特征采用功能性限定。当然,如果说明书中仅给出一个具体实施方式,而对其中的某一技术特征本领域技术人员能立即想到现有技术中还存在其他具有相同功能的类似结构也允许用功能性限定。但是,不允许出现纯功能性限定的权利要求,尤其不允许将该权利要求相对于最接近现有技术的改进表述成与发明或实用新型所要解决技术问题等同的功能性特征。
Re:撰写时,如何用效果对保护范围进行限定
照明灯和指针的基本位置和链接关系还是要先说清楚可能会好些Re:撰写时,如何用效果对保护范围进行限定
产品的结构决定其功能,把产品的内部连接结构在权利要求书中说明清楚,对于功能在说明书中结合其结构来进一步详细描述就可以!希望能帮你!
Re:撰写时,如何用效果对保护范围进行限定
如果这种功能性技术为普通技术人员所容易想到,可以用功能性限定权利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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