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ttorneysun 发表于 2009-12-16 21:35:26

卷三,从方法权利要求写起。

1、一种声音的处理方法,其特征在于:比较器接受声音,与音频器中预设的频率范围相比较,符合的对外输出启动信号。
2、一种声音的处理设备,包括比较器,其特征在于:在与比较器相连的音频器中有预设的声频范围。
3、一种包含权利要求2的枕头,其特征在于:分为上下两层。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枕头,其特征在于:下层为止鼾装置。
5、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枕头,其特征在于:上层为多个气囊。
6、以下为两个具体实施例的从权。

liyaliyaluo 发表于 2009-12-16 21:48:16

Re:卷三,从方法权利要求写起。

我觉得这个案子的发明内容应该还是不是这个声音处理方法和比较器吧,在电子领域,这些东西太普遍了,呵呵~~

个人感觉,lz勿怪!

attorneysun 发表于 2009-12-16 21:56:13

Re:卷三,从方法权利要求写起。

其实,试题说明已经给出答案“撰写较宽范围的技术保护方案,严格依据试题给出的条件”,

red_xia 发表于 2009-12-16 22:48:18

Re:卷三,从方法权利要求写起。

这样写,有点太离谱

red_xia 发表于 2009-12-16 22:49:28

Re:卷三,从方法权利要求写起。

你根本没有看清题,也没有理解题

blueseaupc 发表于 2009-12-17 00:10:15

Re:卷三,从方法权利要求写起。

这样写的话,个人联想成分多,可能没办法形成统一答案,最好和出题者想法一样。

moxiesecret 发表于 2009-12-17 00:46:20

Re:卷三,从方法权利要求写起。

比较器是一种非常常见的装置,其本身不具有任何新颖性和创造性

而音频比较方法也是本领域内常用的方法,同样的道理也没有任何新颖性创造性。

具体在这一题里,比较器或者音频比较方法,只有和枕头以及止鼾装置结合形成的整体技术方案才具有新颖性创造性

hero7 发表于 2009-12-17 01:04:59

Re:卷三,从方法权利要求写起。

想太多的傻孩子们,明年再来吧

xiat_summer 发表于 2009-12-17 06:19:31

Re:卷三,从方法权利要求写起。

楼主逗闷子呢,我就不信考试时他敢这么写

lostmarine 发表于 2009-12-17 19:14:14

Re:卷三,从方法权利要求写起。

这样写是没有新颖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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