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gg1981 发表于 2009-12-16 00:41:05

代理这样收费合理吗?同时申请发明和实用新型

有个问题,一直想问问,前阵子写了个产品专利的技术交底书,因为怕新颖性和创造性不够,所以想同时想以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的形式提交,代理人先写好了发明的权利要求书和说明书以及摘要等,然后直接把提交资料中的发明字样改成了实用新型就做提交。                                                                   我对此有点怀疑: 1)这样的话感觉有点不负责任,能这样提交资料吗?虽然我们没特别的要求
       2)如果能这样写资料,提交的话,收费也没怎么便宜,基本上是比申请一个发明和实用新型的专利稍微少一点,收费合理吗?
估计论坛上代理比较多,有人会拍我,但是我还是想问问,虽然代理费是公司出和个人没关系。

zls0 发表于 2009-12-16 01:23:10

Re:代理这样收费合理吗?同时申请发明和实用新型

双方认可即合理,没有统一标准的.

yewuxinren 发表于 2009-12-16 01:28:06

Re:代理这样收费合理吗?同时申请发明和实用新型

顶楼上 双方都同意的就是合理的

ninka 发表于 2009-12-16 03:11:31

Re:代理这样收费合理吗?同时申请发明和实用新型

房价合理吗?还不是这么多人买

benson198458 发表于 2009-12-16 04:04:22

Re:代理这样收费合理吗?同时申请发明和实用新型

hgg1981 wrote:
有个问题,一直想问问,前阵子写了个产品专利的技术交底书,因为怕新颖性和创造性不够,所以想同时想以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的形式提交,代理人先写好了发明的权利要求书和说明书以及摘要等,然后直接把提交资料中的发明字样改成了实用新型就做提交。                                                                   我对此有点怀疑: 1)这样的话感觉有点不负责任,能这样提交资料吗?虽然我们没特别的要求
       2)如果能这样写资料,提交的话,收费也没怎么便宜,基本上是比申请一个发明和实用新型的专利稍微少一点,收费合理吗?
估计论坛上代理比较多,有人会拍我,但是我还是想问问,虽然代理费是公司出和个人没关系。


你应该庆幸不是实用新型写好了直接改成发明就提交。
再说了,实用新型本来钱也不多

joyisme 发表于 2009-12-16 16:32:47

Re:代理这样收费合理吗?同时申请发明和实用新型

要是我是一定会让代理人改的(PS:我在企业工作)
发明直接改新型,有些限定可能会不符合新型保护的特征吧,应该稍有区别
遇到过少许新型让补正的情况,感觉是写法太像发明了
不对之处,请指正

贝利 发表于 2009-12-16 18:38:04

Re:代理这样收费合理吗?同时申请发明和实用新型

代理机构这样做完全是合理的。
对于同时符合发明与实用新型专利定义的申请案,在审查中其创造性的判断标准不一致。发明的创造性要求高于实用新型的(不能排除存在有大量创造性高于发明审查标准的实用新型专利权)。
首先,这带来一个关键的问题:在两个标准之间的案子怎么保护?答案是:只能通过实用新型来保护。但是,代理机构在进行撰写时,由于检索条件、时机等客观情况,决定了代理机构不能做出肯定性的判断,因此,才会出现同日申请的申报策略。现在看,这种申请方式已经获得了制度的认同。同时,同日申请的好处还能提前确权。
其次,对于有专利申请资助政策的地方来说,同日申请可以通过发明专利的审查过程,进一步判断其实用新型的专利性。因为,申请实用新型专利性报告是没有资助的,呵呵。好的代理人,应该能够通过发明的审查来判断实用新型专利性的一个大致状况,指导申请人是否有必要去申请报告。

binglou 发表于 2009-12-16 20:19:50

Re:代理这样收费合理吗?同时申请发明和实用新型

所以我建议以后把实用新型和发明合并起来。节省发明人、代理人、审查员的人力物力财力。
建议:把发明和实用新型合并为一类审理。
http://www.biopatent.cn/bbs/post/view?bid=2&id=291228&sty=1&tpg=1&age=0

曲终人散 发表于 2009-12-17 17:33:08

Re:代理这样收费合理吗?同时申请发明和实用新型

贝利 wrote:
代理机构这样做完全是合理的。
对于同时符合发明与实用新型专利定义的申请案,在审查中其创造性的判断标准不一致。发明的创造性要求高于实用新型的(不能排除存在有大量创造性高于发明审查标准的实用新型专利权)。
首先,这带来一个关键的问题:在两个标准之间的案子怎么保护?答案是:只能通过实用新型来保护。但是,代理机构在进行撰写时,由于检索条件、时机等客观情况,决定了代理机构不能做出肯定性的判断,因此,才会出现同日申请的申报策略。现在看,这种申请方式已经获得了制度的认同。同时,同日申请的好处还能提前确权。
其次,对于有专利申请资助政策的地方来说,同日申请可以通过发明专利的审查过程,进一步判断其实用新型的专利性。因为,申请实用新型专利性报告是没有资助的,呵呵。好的代理人,应该能够通过发明的审查来判断实用新型专利性的一个大致状况,指导申请人是否有必要去申请报告。


说得很好赞同

hgg1981 发表于 2009-12-21 19:32:24

Re:代理这样收费合理吗?同时申请发明和实用新型

暂且不考虑费用是否合理的问题,只是觉得直接把发明原封不动的改为实用新型有点不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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