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pright 发表于 2010-1-5 04:37:34

Re:实用新型的补正

大巴山来客 wrote:
难道这次的考试题的原型是你手上的这个案子?

哈哈,果然。
权利要求要写明电路连接方式的,仅仅删除恐怕有问题,这个涉及到电子电路,原作应该不是电子专业人士吧。
页: 1 [2]
查看完整版本: 实用新型的补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