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记意中的实务第二部分题目,帮忙补充和纠正。
1、答题要求明示了,要求写发明专利权利要求书;2、答题要求明示了,在先实用新型、D1、D2三篇文献作为背景技术;
3、答题要求明示了,要接受技术事实;
4、答题要求明示了,充分保护申请人利益,应试者认为需要分案的,说明理由写出分案权利要求;
5、交底说明声称,本发明解决阻止打鼾的同时不惊醒使用者、准确识别使用者鼾声二个技术问题;
6、交底说明记载,实施例一,枕头+(多气囊+气泵+控制器)+音频检测器;实施例二,枕芯+(遥动板+底板+驱动装置)+音频检测装置+比较器;交底说明还单独记载了比较器+音频检测器的作用。
7、在先实用新型记载,枕芯内设有振动器用于矫正**;
8、D1同本发明基本不相关;
9、D2记载,枕芯内设有振动器,该振动器延伸至枕芯外,按摩,矫正**。
Re:我记意中的实务第二部分题目,帮忙补充和纠正。
沙发--呵呵。纠正下,是“记忆”,而非“记意”。
又及,俺答题的时候,写了两个独权,防打鼾枕头和防打鼾装置。
防打鼾枕头有三个从权,防打鼾装置有两个从权(打算写三个,时间没来得及)。
具体内容是:
1一种防打鼾枕头,包括枕芯和止鼾装置,止鼾装置包括音频检测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止鼾装置还包括-(功能限定)-比较器。
从权2-4。
5一种防打鼾装置,其与枕头连接或设置再枕头内,包括音频检测器,其特征在于,所述防打鼾装置还包括-(功能限定)-比较器。
从权6-7.
然后陈述了下不分案的理由。
考试时间有限,也没更深入的思考。一切只能等分数出来再看了。
卷一卷二初步估计在170-180左右,就看卷三了。
Re:我记意中的实务第二部分题目,帮忙补充和纠正。
楼上权1应该比较接近标准答案。加入了“比较器”,不必再纠缠二种具体结构的上位是否具有创造性。
但,引入了该上位,解决了单一性问题,是不分案的理由。
如果条法司不是在考技术或考运气的话,这一组权项是比较完美的。
Re:我记意中的实务第二部分题目,帮忙补充和纠正。
凭我的记忆纠正、补充几点:1、答题要求明示了,在先实用新型、D1、D2、D3三篇文献作为背景技术;
2、交底说明记载,实施例一,枕头+(多气囊+气泵+控制器)+音频检测器+比较器;
3、对于枕头,交底资料还写了:比较器+音频检测器+振动器的枕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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