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inglou 发表于 2009-12-14 00:04:11

09务实撰写:不写方法独权的理由

09务实撰写:不写方法独权的理由

1 是治疗方法,属于不授予专利的主题
2 从试卷信息出发,这种止鼾方法的应用必须依靠这种枕头来实现;
所以对枕头的保护就涵盖了对方法的保护。对方法再写保护范围多此一举了。

欢迎讨论:)

ivorytower08 发表于 2009-12-14 02:43:18

Re:09务实撰写:不写方法独权的理由

同意!

easytime04 发表于 2009-12-14 04:15:28

Re:09务实撰写:不写方法独权的理由

同意!

风雪交加 发表于 2009-12-14 16:33:36

Re:09务实撰写:不写方法独权的理由

止鼾不是治疗方法吧.不过同意结论,就是不要写方法专利。

haiyanbai 发表于 2009-12-14 16:55:00

Re:09务实撰写:不写方法独权的理由

我也认为不用写方法。

hero7 发表于 2009-12-14 17:01:32

Re:09务实撰写:不写方法独权的理由

写方法有超出考试范围的嫌疑,以往每年考试都那么严格的让考生根据试卷信息答题,今年突然放开?

作为一个全国性的考试,答案标准都没有一个连贯性,这不是笑掉大牙么

。。。看过06,07,08年的真题的人飘过~~~~

mazicug 发表于 2009-12-14 17:09:48

Re:09务实撰写:不写方法独权的理由

我的理由如下:
1、止鼾的方法和枕头相关,买了有专利权的枕头,自然可以用该方法;
2、止鼾的方法是个人睡觉用,不是商业目的;
3、抓侵权很困难。
所以止鼾的方法没必要保护,也不好保护。要保护也应该保护枕头的制备方法。

hero7 发表于 2009-12-14 17:38:21

Re:09务实撰写:不写方法独权的理由

mazicug wrote:
我的理由如下:
1、止鼾的方法和枕头相关,买了有专利权的枕头,自然可以用该方法;
2、止鼾的方法是个人睡觉用,不是商业目的;
3、抓侵权很困难。
所以止鼾的方法没必要保护,也不好保护。要保护也应该保护枕头的制备方法。


不得不说,从实务角度来看,你这些说法有一些道理;不过从考试角度,你这些考虑基本无用,考试就从考试的角度考虑

思茜069 发表于 2009-12-14 20:21:59

Re:09务实撰写:不写方法独权的理由

止鼾的方法不认为是治疗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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