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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
› 对2009年专利代理人考试卷三评阅的建议 已发给国知局的信
fevernova
发表于 2009-12-12 01:02:19
Re:对2009年专利代理人考试卷三评阅的建议 已发给国知局的信
贝利 wrote:
没有原则,何来规则???会存在抵触原则的规则吗?
这涉及到立法和法律适用这两个方面的问题,不要混为一谈。
立法中,法律规则的制定是在法律原则的指导和约束下完成的,但是规则一旦确立,就具有了相当大的独立性,要优先适用。
关于法理,我也只是略知皮毛,详细内容可参阅相关法理学书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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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2009年专利代理人考试卷三评阅的建议 已发给国知局的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