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uojiuer 发表于 2009-12-11 00:35:11

卷三之二重陷阱版

1. 给个后续补充,诱惑你,看你删不删权利要求5-6
删了的话,打你左脸——我后续答复难道是凭空捏造么
不删的话,打你右脸,这样的权利要求都敢保留,不合格的代理人,扣

2. 不给对比文件1和2的公开日,看你质疑不质疑,
质疑的话,打你左脸,因为“承认试卷给出的事实”,
不质疑的话,打你右脸,答复无效第一要务就是看对比文件公开日,不合格的代理人,扣

3. 故意把颈枕附图标记印错,看你改不改
改的话,一定要说出理由,明显文字错误不超范围
不改的话,整个权利要求不清楚,自相矛盾,扣

popo8511 发表于 2009-12-11 00:44:40

Re:卷三之二重陷阱版

还有一个不是无效理由是不符合31条第一款,不是无效理由!这算不算个陷阱?

zuojiuer 发表于 2009-12-11 00:48:05

Re:卷三之二重陷阱版

这个只算一重陷阱

popo8511 wrote:
还有一个不是无效理由是不符合31条第一款,不是无效理由!这算不算个陷阱?

idnk 发表于 2009-12-11 00:53:24

Re:卷三之二重陷阱版

06年是一个特征定天下
07年是看你敢不敢上位
08年是一坨权项多又多
今年是左右权衡愁煞人

朝暮 发表于 2009-12-11 01:03:45

Re:卷三之二重陷阱版

zuojiuer wrote:
3. 故意把颈枕附图标记印错,看你改不改
改的话,一定要说出理由,明显文字错误不超范围
不改的话,整个权利要求不清楚,自相矛盾,扣


这个不算吧
细则20.4明确规定到:附图标记不得解释为对权利要求的限制。也就是说,附图标记根本就不是权利要求的实质内容。不去管它就是了。

kings 发表于 2009-12-11 01:08:52

Re:卷三之二重陷阱版

朝暮 wrote:
这个不算吧
细则20.4明确规定到:附图标记不得解释为对权利要求的限制。也就是说,附图标记根本就不是权利要求的实质内容。不去管它就是了。

该附图标记我们考场的监 考宣布纠正了,广州的

洛飞 发表于 2009-12-11 01:10:15

Re:卷三之二重陷阱版

zuojiuer wrote:
1. 给个后续补充,诱惑你,看你删不删权利要求5-6
删了的话,打你左脸——我后续答复难道是凭空捏造么
不删的话,打你右脸,这样的权利要求都敢保留,不合格的代理人,扣

2. 不给对比文件1和2的公开日,看你质疑不质疑,
质疑的话,打你左脸,因为“承认试卷给出的事实”,
不质疑的话,打你右脸,答复无效第一要务就是看对比文件公开日,不合格的代理人,扣

3. 故意把颈枕附图标记印错,看你改不改
改的话,一定要说出理由,明显文字错误不超范围
不改的话,整个权利要求不清楚,自相矛盾,扣

  建议你把第三点改一下,“不改的话,形式错误未改正,扣1.5分。”或者把第三点删除,那不值一提。

洛飞 发表于 2009-12-11 01:15:29

Re:卷三之二重陷阱版

zuojiuer wrote:
1. 给个后续补充,诱惑你,看你删不删权利要求5-6
删了的话,打你左脸——我后续答复难道是凭空捏造么
不删的话,打你右脸,这样的权利要求都敢保留,不合格的代理人,扣

2. 不给对比文件1和2的公开日,看你质疑不质疑,
质疑的话,打你左脸,因为“承认试卷给出的事实”,
不质疑的话,打你右脸,答复无效第一要务就是看对比文件公开日,不合格的代理人,扣

3. 故意把颈枕附图标记印错,看你改不改
改的话,一定要说出理由,明显文字错误不超范围
不改的话,整个权利要求不清楚,自相矛盾,扣


idnk wrote:
06年是一个特征定天下
07年是看你敢不敢上位
08年是一坨权项多又多
今年是左右权衡愁煞人


  我们这个论坛,从来不缺幽默之人才。你们带来的快乐,驱驱散了心中的苦闷。

yu 发表于 2009-12-11 01:54:04

Re:卷三之二重陷阱版

朝暮 wrote:
这个不算吧
细则20.4明确规定到:附图标记不得解释为对权利要求的限制。也就是说,附图标记根本就不是权利要求的实质内容。不去管它就是了。

我们考场的监考也宣布改正了,上海的

zhouyuan09 发表于 2009-12-11 02:05:55

Re:卷三之二重陷阱版

zuojiuer wrote:
1. 给个后续补充,诱惑你,看你删不删权利要求5-6
删了的话,打你左脸——我后续答复难道是凭空捏造么
不删的话,打你右脸,这样的权利要求都敢保留,不合格的代理人,扣

2. 不给对比文件1和2的公开日,看你质疑不质疑,
质疑的话,打你左脸,因为“承认试卷给出的事实”,
不质疑的话,打你右脸,答复无效第一要务就是看对比文件公开日,不合格的代理人,扣

3. 故意把颈枕附图标记印错,看你改不改
改的话,一定要说出理由,明显文字错误不超范围
不改的话,整个权利要求不清楚,自相矛盾,扣


第三个和第二个有点儿意思(第三个我是咋么都没看到,因为我们考场考官过来说考卷上文字附图标记标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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