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也来说一道:卷1#55
55、某发明专利申请的权利要求限定了组分X的含量为0.1%~0.5%。说明书中记载,对于组分X,其优选的范围是0.1%~1.5%,更优选的范围是0.8%~1.5%。说明书实施例中给出了多个组分X的点值,分别是0.1%、0.3%、0.5%、 0.8%、1.3%、1.5%、2%以及2.1%。将权利要求中组分X的含量修改为下列哪些数值没有超出原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记载的范围?A.0.1%~1.3%
B.2.1%
C.1.3%~1.7%
D.0.1%~0.3%
参考答案ABD
疑问:“修改”即包括了答复审查意见的修改以及主动修改两种,其所能够修改的对象相同,但适用的规则并不完全一致。参考答案中的A和B均超出了原始申请文件的权利要求书,在答复审查意见时审查员绝对不可能认同这样的修改。类似的情况如权利要求中写了铜和铝,修改为金属材料。
附:审查指南中关于数值修改的内容
(2)变更独立权利要求中的技术特征,以克服原独立权利要求未清楚地表述请求保护的范围、未以说明书为依据或者无新颖性或创造性等缺陷。只要变更了技术特征的独立权利要求所述的技术方案未超出原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记载的范围,这种修改就应当被允许。
对于含有数值范围技术特征的权利要求中数值范围的修改,只有在修改后数值范围的两个端值在原说明书和/或权利要求书中已确实记载且修改后的数值范围在原数值范围之内的前提下,才是允许的。例如,权利要求的技术方案中,某温度为20℃~90℃,对比文件公开的技术内容与该技术方案的区别是其所公开的相应的温度范围为0℃~100℃,该文件还公开了该范围内的一个特定值40℃,因此,审查员在审查意见通知书中指出该权利要求无新颖性。如果发明专利申请的说明书或者权利要求书还记载了20℃~90℃范围内的特定值40℃、60℃和80℃,则允许申请人将权利要求中该温度范围修改成60℃~80℃或者60℃~90℃。
Re:我也来说一道:卷1#55
这个题我选了D。支持!Re:我也来说一道:卷1#55
若是主动修改,就可以答案就是ABDRe:我也来说一道:卷1#55
题目中设定的条件是:没有超出原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记载的范围,最好不要自己增加条件了。Re:我也来说一道:卷1#55
注意题中问的是“没有超出原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记载的范围”,也就是是否符合33条的规定,ABD都符合33条的规定,没有超出原说明书和权利要求记载的范围。AB的修改显然都没有超出原说明书和权利要求记载的范围,至于在实审程序中有可能不被接受,那也是由于不利于节约程序,而并不是因为这些修改本身不符合法33条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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