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饭睡觉打豆豆 发表于 2009-12-20 20:56:51

Re:2009 卷三 请指教

另外你的独权,没有体现出本发明的创造性点,基本是现有技术的组合啊

abc 发表于 2009-12-20 21:04:44

Re:2009 卷三 请指教

吃饭睡觉打豆豆 wrote:
另外你的独权,没有体现出本发明的创造性点,基本是现有技术的组合啊


1. 一种打鼾矫治器,包括:
枕头和枕心;
止鼾部件;
控制止鼾部件的控制部件,该控制部件还包括声频检测装置和讯号输出装置;
其特征在于:止鼾部件还包括充气部件或者摇晃部件。

区别特征可以(1)是新的技术特征;(2)对前序部分特征的进一步限定。

“充气部件”/“摇晃部件” - 是发明点。所以,有新颖性和创造性。

love远 发表于 2009-12-21 19:14:54

Re:2009 卷三 请指教

不同意楼主的写法,我觉得你想的太复杂啦!

abc 发表于 2009-12-22 06:14:38

Re:2009 卷三 请指教

love远 wrote:
不同意楼主的写法,我觉得你想的太复杂啦!


不复杂,过不了关。你可以参考2007和2008年的撰写标准答案。不安其写法,恐怕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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