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nmin0000 发表于 2009-12-8 07:24:26

关于D1+D2的创造性问题的一些看法——参考复审委案例!!!

\"合议组认为,“首先,仅仅以人们以往没有采用某种技术方案为由说明采用这种方案克服了技术偏见是不充分的。。。。。因此,现有的证据不足以说明,在盆景制造业中已形成了一种权威性的认识,即认为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能在盆景的侧面设置电器室等。\",“在这种选择范围十分有限且各待选方案的利弊也显而易见的情形下,合议组认为权利要求2不具备专利法意义上的创造性”——引自复审委案例!!!
我对此的理解是:虽然d1发明人不认可这样的方式(振荡器+气囊),但是事实上是给了技术人员以此方法的启示,而且复审委认可这种启示(有弊端的方案复审委也是认可的————且各待选方案的利弊也显而易见的情形下。。。。)。而不会考虑该启示提出人对此启示的好恶(因为这只是一家之言,而他的启示在事实上构成了现有技术,或者说现有技术方案)!!!!
所以我认为,d1明示了“振荡器+气囊”的技术方案( d2给出一种振荡器,且明示振荡器可以与枕头配合使用),只是他本人不采取而已,但在他说明书中已经披露此方案!!!!
举个例子:我说:我不认为用纸能够闷死人,因为纸太薄。事实上是告诉(启发,暗示)了听众可以用纸去闷死人这个杀人的方案!!!

zhouyuan09 发表于 2009-12-8 16:03:11

Re:关于D1+D2的创造性问题的一些看法——参考复审委案例!!!

沙发

lz英明~~~对您的仰慕之情有如黄河江水滔滔不绝...

lp2005zyz 发表于 2009-12-8 17:03:34

Re:关于D1+D2的创造性问题的一些看法——参考复审委案例!!!

这个说法倒也有些道理

minmin0000 发表于 2009-12-8 22:37:25

Re:关于D1+D2的创造性问题的一些看法——参考复审委案例!!!

呵呵!!!希望能参考我的意见改卷3

minmin0000 发表于 2009-12-9 04:30:52

Re:关于D1+D2的创造性问题的一些看法——参考复审委案例!!!

没人讨论下?

贝利 发表于 2009-12-9 07:13:10

Re:关于D1+D2的创造性问题的一些看法——参考复审委案例!!!

minmin0000 wrote:
举个例子:我说:我不认为用纸能够闷死人,因为纸太薄。事实上是告诉(启发,暗示)了听众可以用纸去闷死人这个杀人的方案!!!

这例子尽管比较那个,但我还是就事论事地回答你。

你曾经披露过“不能用纸闷死人,因为纸太薄。”
“他”在你披露后,用纸闷死了一个人。
结论是:他用纸闷杀人具有非显而易见性。

tiger1 发表于 2009-12-9 07:17:24

minmin0000 发表于 2009-12-9 07:32:25

Re:关于D1+D2的创造性问题的一些看法——参考复审委案例!!!

贝利 wrote:
你曾经披露过“不能用纸闷死人,因为纸太薄。”
“他”在你披露后,用纸闷死了一个人。
结论是:他用纸闷杀人具有非显而易见性。

见复审委决议(电子山水盆景):明确表示的有弊端的技术方案也被认为是一种技术方案(启示)————有弊端之技术方案被采用了,也是一种非显而易见性吗?————“没有任何权威观念认为有弊端(某人一家之言)之方案是不可以使用的,只是人们一般不这样做而已”不能据此认为这样做了就具有创造性————某方案现存,但人们一般不这样做,不构成创造性的反例!!!
再举个例子:都知道不方便用大炮打蚊子,那谁申请了用大炮打蚊子的方法被认为有创造性吗?肯定被驳理由为缺乏新颖性和创造性——因为早有人说过,只是人们一般不这样做!!!!

贝利 发表于 2009-12-9 07:39:40

Re:关于D1+D2的创造性问题的一些看法——参考复审委案例!!!

真有。你这例子举得真好,你可以检索下用炮灭蚊的创新技术。

onlypic 发表于 2009-12-9 17:21:29

Re:关于D1+D2的创造性问题的一些看法——参考复审委案例!!!

各位,如果你是律师的话,请千万不要站在法官的角度去考虑问题。想尽一切办法为被代理人争取最大的利益。虽然你心里面知道法官可能是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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