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uojiankun 发表于 2009-12-7 06:15:39

我的3卷答案

一 无效修改
1、修改后的权利要求书
新权1:删除权利要求1将权利要求2和4合并 :即气囊+振动器 (注意要点2的说明)
新权2:..隔层
新权3:...删除5,保留6。。。 药垫,药材成分

2、答复意见
要点1:对比文件1和2没有给出公开时间请补正,为避免审理时间的不必要延长,假设对比文件1、2公开时间满足要求的情况下修改权利要求书
要点2:对比文件1中明确指出“在有气囊的时候不能有震动器,因为为造成漏气”,请注意隐含意思“在没有气囊时可以单独有震动器”
对新颖性和创造性的论述,其中创造性论述从上面的明确排除展开
要点3:单一性不是无效理由,
要点4:对药材成分缺创造性的理由没有具体分析不予以采纳
要点5:权利要求书得不到说明书支持这一理由没有具体分析,并且本...能得到支持

3、对补充证据和理由的答辩
证据(外观设计):超过1个月,且为非公知常识和对证据形式的补充等,所以对补充证据不予采纳
新理由( 实用新型不保护材料):超过1个月不予采纳
( 忘记说明理由了,1个月后提交的证据予以认可只有以下情况:针对权利人以合并方式 ...;针对明显与提交的证据不相适应的理由变更)

4、对公民代理和代理公司代理..
自己答的不对。
应该是:“公民代理的权限仅限于在口审中陈述意见和接受当庭转送的文件”

二、申请
1、一种止鼾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至少由一个气囊组成的气囊层、与气囊相联的气泵、与气泵相连的用于控制气泵给某个气囊充气的气泵控制器,还包括与气泵控制器相连的用于检测声音信号以启动气泵控制器的音频检测器。
2、根据....在气泵控制器和音频检测器之间设置有用于将检测到的声音信号与预设标准值比较以识别鼾声信号的比较器。
3、一种用于防止使用者打鼾的枕头,其特征在于在枕芯内和下安装有上述权利要求1和2所述的止鼾装置。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枕头,其特征在于:。。。。凹槽
5、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枕头,其特征在于:。。。。振动按摩器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枕头,其特征在于:。。。。振动隔层
7、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枕头,其特征在于:。。。。药垫

第一个分案:

1、一种止鼾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底板、通过底板的导轨安装于底板上并和相对其延长度方向晃动的晃动板、安装于晃动板上的托架,还包括与晃动板相联的驱动器、还包括还包括与驱动器相连的用于检测声音信号以启动驱动器的音频检测器。
2、根据....在气泵控制器和音频检测器之间设置有用于将检测到的声音信号与预设标准值比较以识别鼾声信号的比较器。
3、一种用于防止使用者打鼾的枕头,其特征在于在枕芯内和下安装有上述权利要求1和2所述的止鼾装置。

第二个分案:(即对比文件2个基础上进行的)
一种防止使用者打鼾的枕头,包括振动....,其特征在于....比较器。

合案 分案说明略

guojiankun 发表于 2009-12-7 06:22:33

Re:我的3卷答案

对。我当时也看出来那个外观设计公开日 它并非本发明的现有技术,也不构成抵触申请,但我没有写这个理由。觉得可以不用写

guojiankun 发表于 2009-12-7 06:24:53

Re:我的3卷答案

哦,是我遗漏了。当时看出证据的问题了,但没有考虑到 权利人采用合并修改后,无效宣告请求人可以补充证据这一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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