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hillps 发表于 2009-12-7 03:06:45

谈谈偶第三卷第一题的区别特征

仔细研读了好几遍,并且对比了几个附图,发现实用新型和对比文件1在颈枕的设置方式不同,最终我把这个技术特征作为了独立权利要求中的特征部分:一种××枕,包括...,其特征为在头型凹槽沿枕头宽度延伸方向的两侧设置有颈枕。
而且实用新型说明书中明确提到了,这种颈枕的设置方式可以配合头型凹槽,起到很好的效果。
而隔层我是放在了从属权利要求了。
但好像还没有看到有这样写的...

大巴山来客 发表于 2009-12-7 03:11:09

Re:谈谈偶第三卷第一题的区别特征

呵呵 你应该再去仔细研读几遍审查指南中关于无效程序中申请文件修改的要求

phillps 发表于 2009-12-7 03:40:43

Re:谈谈偶第三卷第一题的区别特征

难道我和复审搞混了~~_______~~

ruler 发表于 2009-12-7 03:51:53

Re:谈谈偶第三卷第一题的区别特征

区别特征是振荡按摩器

zzz6677 发表于 2009-12-7 03:58:46

Re:谈谈偶第三卷第一题的区别特征

如果区别特征仅是振荡按摩器,则修改后的新权利有新颖性,但因缺少隔板,而不能实现发明目的,故隔板应为必要技术特征,合并2、3、4可能是正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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