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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
› 第二次的外觀
haqianmm
发表于 2009-12-7 01:03:44
第二次的外觀
說外觀保護的是外形,實用新型請求保護的是内部結構,根本不是同樣的發明創造,所以不違反A9,夠不夠?
voxon
发表于 2009-12-7 05:06:06
Re:第二次的外觀
请参照A2
另外,如果外观的公开早于本案申请,构成现有技术,那就不得不考虑影响新颖性的问题了
洛飞
发表于 2009-12-7 22:47:42
Re:第二次的外觀
haqianmm wrote:
說外觀保護的是外形,實用新型請求保護的是内部結構,根本不是同樣的發明創造,所以不違反A9,夠不夠?
或许列出细则第二条二、三款再加答一下《专利法》第五十六条可能全面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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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次的外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