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dustlw669 发表于 2009-12-6 05:09:31

撰写无效请求时 如果已经论述过无新颖性 还用按照三步法论述创造性吗?

如果各权利要求没有新颖性 则必定没有创造性啊。。。
看了07的试题题干中 也没有按照三步法论述不具有创造性。。。
考试的时候该怎么论述呢??

ipren 发表于 2009-12-6 05:18:42

Re:撰写无效请求时 如果已经论述过无新颖性 还用按照三步法论述创造性吗?

肯定要的啊

sdustlw669 发表于 2009-12-6 05:49:59

Re:撰写无效请求时 如果已经论述过无新颖性 还用按照三步法论述创造性吗?

ipren wrote:
肯定要的啊


可是在论述无新颖性的时候 权利要求中的技术特征都已经被对比文件公开了 没有区别技术特征在论述创造性是论述啊。。。

vvz 发表于 2009-12-6 06:58:27

Re:撰写无效请求时 如果已经论述过无新颖性 还用按照三步法论述创造性吗?

多篇对比文件,有新颖性的有创造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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