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pren 发表于 2009-12-4 23:06:37

关于专利侵权管辖

60、张某为北京市人,李某为上海市人。张某在天津市大量制造某产品,并在其上标注了李某拥有的专利权的专利号。下列关于查处张某假冒他人专利行为管辖部门的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A.应当由北京市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管辖
B.应当由上海市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管辖
C.应当由天津市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管辖
D.北京、天津两市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均有权管辖

答案为:C
为什么不选A?

少用的 发表于 2009-12-4 23:16:31

Re:关于专利侵权管辖

这个执法办法里有个专门的规定
侵权和假冒还是有一点区别的
侵权只承担民事责任
假冒要承担民事、行政甚至刑事责任

ipren 发表于 2009-12-4 23:34:24

Re:关于专利侵权管辖

少用的 wrote:
这个执法办法里有个专门的规定
侵权和假冒还是有一点区别的
侵权只承担民事责任
假冒要承担民事、行政甚至刑事责任

我的问题是为什么被告住所地的法院北京没权管辖?

cloudwesley 发表于 2009-12-5 00:09:47

Re:关于专利侵权管辖

假冒他人专利尚未构成犯罪,但给专利权人或利害关系人造成损害的,由假冒行为地或损害结果发生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有困难,可由被告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题目中没有说有执行困难,所以管辖权就只能是由假冒行为地,也就是天津人民法院行使了。

ipren 发表于 2009-12-5 00:21:07

Re:关于专利侵权管辖

cloudwesley wrote:
假冒他人专利尚未构成犯罪,但给专利权人或利害关系人造成损害的,由假冒行为地或损害结果发生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有困难,可由被告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题目中没有说有执行困难,所以管辖权就只能是由假冒行为地,也就是天津人民法院行使了。

谢谢!

12wqe 发表于 2009-12-5 00:25:45

Re:关于专利侵权管辖

当事人请求处理或者调解专利纠纷的,由被请求人所在地或者侵权行为地的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管辖。

cloudwesley 发表于 2009-12-5 00:35:45

Re:关于专利侵权管辖

12wqe wrote:
当事人请求处理或者调解专利纠纷的,由被请求人所在地或者侵权行为地的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管辖。


你再仔细看看原题或者2楼说的

nogiveup 发表于 2009-12-5 00:37:53

Re:关于专利侵权管辖

实施细则第81条规定:当事人请求处理或者调解专利纠纷的,由被请求人所在地或者侵权行为地的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管辖。
根据实施细则第79的规定,这个专利纠纷只包括侵犯专利权的纠纷和其他一些专利申请权专利权属纠纷,发明人设计人资格纠纷等,不包括假冒专利权和冒充专利权的行为,根据《专利行政执法办法》第22条的规定:查处假冒他人专利和冒充专利行为由行为发生地的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管辖。
题目中说的是查处该假冒专利行为的管辖,那么按照规定,应该由行为发生地天津的专利部门管辖。

nogiveup 发表于 2009-12-5 01:38:09

Re:关于专利侵权管辖

实施细则第81条规定:当事人请求处理或者调解专利纠纷的,由被请求人所在地或者侵权行为地的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管辖。
根据实施细则第79的规定,这个专利纠纷只包括侵犯专利权的纠纷和其他一些专利申请权专利权属纠纷,发明人设计人资格纠纷等,不包括假冒专利权和冒充专利权的行为,根据《专利行政执法办法》第22条的规定:查处假冒他人专利和冒充专利行为由行为发生地的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管辖。
题目中说的是查处该假冒专利行为的管辖,那么按照规定,应该由行为发生地天津的专利部门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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