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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飞
发表于 2009-12-2 23:07:07
关于撰写的形式
07年撰写题为无效,条法司个的意见陈述中关于新颖性和创造性的陈述形式和06,08年的答复题中新颖性和创造性的陈述方式不同
答复无效请求书的撰写形式,是不是一定按照条法司给的形式。按照06,06的形式写不可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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