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08年卷二的2个题目
63. 下列哪些属于著作权法所称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A. 出版者对其出版的图书享有的专有出版权
B. 表演者对其表演享有的权利
C. 录音录像制作者对其制作的录音录像制品享有的权利
D. 广播电台、电视台对其播放的广播、电视节目享有的权利
答案:BCD
64.甲委托乙购买一批货物,但要求以乙的名义签订合同,乙同意,遂于丙签订了买卖合同。后由于甲的原因,乙不能按时向丙支付货款。乙向丙说明了自己是受甲委托向丙购买货物。对此,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 丙只能要求甲支付货款
B. 丙只能要求乙支付货款
C.丙选定甲作为相对人要求其支付货款后,不能变更为乙
D.丙选定乙作为相对人要求其支付货款后,乙的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可 以重新选择甲作为相对人
答案:C
提问:63题BCD很明显是正确的,但A为什么不对呢?
64题为什么选C?
Re:请教08年卷二的2个题目
63 A 错,是排版权利,即相应格式的权利;64 只好记住了这种情况,没有办法,法律规定的,如果丙选定乙作为相对人要求其支付货款后,也不能变更为甲。
Re:请教08年卷二的2个题目
谢谢楼上的,但是您的解释是出自哪条法规呢?Re:请教08年卷二的2个题目
第四百零三条 受托人以自己的名义与第三人订立合同时,第三人不知道受托人与委托人之间的代理关系的,受托人因第三人的原因对委托人不履行义务,受托人应当向委托人披露第三人,委托人因此可以行使受托人对第三人的权利,但第三人与受托人订立合同时如果知道该委托人就不会订立合同的除外。受托人因委托人的原因对第三人不履行义务,受托人应当向第三人披露委托人,第三人因此可以选择受托人或者委托人作为相对人主张其权利,但第三人不得变更选定的相对人。
委托人行使受托人对第三人的权利的,第三人可以向委托人主张其对受托人的抗辩。第三人选定委托人作为其相对人的,委托人可以向第三人主张其对受托人的抗辩以及受托人对第三人的抗辩。
Re:请教08年卷二的2个题目
第二十六条 著作权法和本条例所称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是指出版者对其出版的图书和期刊的版式设计享有的权利,表演者对其表演享有的权利,录音录像制作者对其制作的录音录像制品享有的权利,广播电台、电视台对其播放的广播、电视节目享有的权利。专有出版权不是出版者可以当然享有的,出版者通过许可合同从作者那里得到该权利,因此,专有出版权从性质上看属于作者的权利,即著作权。
Re:请教08年卷二的2个题目
非常感谢楼上的2位。Re:请教08年卷二的2个题目
都是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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