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cangneng 发表于 2009-11-17 01:17:59

新专利法第20条

境内发明,必须经过保密审查,才能向境外申请专利,这是否包括香港地区完成的发明呢?

遍查法规没有说明。

问了法条司的工作同志,说是目前规定还没有出来。。。

大巴山来客 发表于 2009-11-17 01:59:56

Re:新专利法第20条

条法司的都不知道 我们就更不知道了
不过专利法应该对香港没有效力的

voxon 发表于 2009-11-18 03:45:58

Re:新专利法第20条

recangneng wrote:
境内发明,必须经过保密审查,才能向境外申请专利,这是否包括香港地区完成的发明呢?

遍查法规没有说明。

问了法条司的工作同志,说是目前规定还没有出来。。。


我来反证一下,看对不对:
如果,港澳台申请外国专利需要大陆政府进行保密审查,那么港澳台申请人就视为与内地申请人具有同等地位。
如果是地位等同的话,港澳台当地的申请人可以不经代理机构而直接申请专利了,但审查指南明文禁止这样做。
所以,港澳台与内地待遇不同。
所以,港澳台不需要经过中国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的保密审查。

recangneng 发表于 2009-11-18 22:14:15

Re:新专利法第20条

这个反证,好吧。。。虽然逻辑上有那么一点道理,不过还是不敢做为形成看法的依据。

lemon 发表于 2009-11-19 23:43:13

Re:新专利法第20条

审查指南中
“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法人和居民提交专利申请的问题
       提交国际申请
  中国专利局是香港特别行政区法人和居民根据《专利合作条约》提交国际申请的受理局。
  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法人和居民也可以直接向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国际局提交国际申请。”
      所以可以直接提交国际申请,不需要经过保密审查。

AlanShore 发表于 2009-11-20 00:05:44

Re:新专利法第20条

很简单,特别法优于普通法。

voxon 发表于 2009-11-20 03:57:14

Re:新专利法第20条

lemon wrote:
审查指南中
“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法人和居民提交专利申请的问题
       提交国际申请
  中国专利局是香港特别行政区法人和居民根据《专利合作条约》提交国际申请的受理局。
  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法人和居民也可以直接向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国际局提交国际申请。”
      所以可以直接提交国际申请,不需要经过保密审查。


多谢lemon,做个记号

europeipr 发表于 2009-11-22 06:13:29

Re:新专利法第20条

在香港完成的发明,应不必经过大陆的保密审查。原因不在于审查指南的上述规定,而在于大陆专利法的效力仅及于大陆领土,香港是另一个法域。这是实体法上的问题,而上述审查指南的规定是个程序问题。而且,指南的该规定仅涉及PCT,而保密审查涉及的是向外国申请专利,范围更广。

EvansYoung 发表于 2009-11-23 00:13:57

Re:新专利法第20条

europeipr wrote:
在香港完成的发明,应不必经过大陆的保密审查。原因不在于审查指南的上述规定,而在于大陆专利法的效力仅及于大陆领土,香港是另一个法域。这是实体法上的问题,而上述审查指南的规定是个程序问题。而且,指南的该规定仅涉及PCT,而保密审查涉及的是向外国申请专利,范围更广。


这个有道理 专利法上的中国仅指中国大陆区域。

recangneng 发表于 2009-11-24 18:37:15

Re:新专利法第20条

这样说是没错。但是不象其他的中国法,专利法并没有特别指明此处的中国,仅大陆地区。

另,虽然大陆的专利法应该效力仅限于大陆地区,但是,这个和进入中国大陆的专利申请是否会被大陆授予专利,并不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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