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静 发表于 2009-11-16 06:25:16

关于涉外代理的问题,还请大家指导!

42、以下有关专利代理委托的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本国人和外国人共同申请专利且第一署名人是外国人的,应当委托国家知识产权局指定的专利代理机构办理
B.港澳台法人申请专利的,应当委托国家知识产权局指定的专利代理机构办理
C.中国个人作为第一申请人与外国个人共同申请专利的,可以不委托专利代理机构
D.港澳台个人申请专利的,可以不委托专利代理机构,但应通过其内地亲友办理各种专利事务
答案是ABC
我觉得A中提到外国人,专利法第十八条,没有经常居所的外国人才要委托涉外代理机构,这里只说外国人,就一定要委托涉外代理机构吗?
B和A的情况一样
其它的,我就不知道啦!

gao2008 发表于 2009-11-16 06:38:04

Re:关于涉外代理的问题,还请大家指导!

港澳台自然人在内地申请专利属于一般强制代理,可以委托涉外代理机构,也可以通过其在内地的亲友委托涉内代理机构,但不得自行办理与专利申请有关的业务。

gao2008 发表于 2009-11-16 06:46:51

Re:关于涉外代理的问题,还请大家指导!

A表达不准确,应该是在中国没有经常居所或营业所的外国人、外国企业或其他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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