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实人 发表于 2009-11-12 18:24:25

老杨同志 发表于 2009-11-12 19:07:17

Re:专利证书原件不慎丢失,如何补救?费用多少?需多少时日才能办好?

审查指南第五部分第九章1.2.4规定,专利证书遗失的,出专利局造成的原因外,不予补发。
因此,一般是做个专利登记簿副本,具体如下:

办理专利登记簿副本须知

一、专利登记簿副本
专利局授予专利权时应当建立专利登记簿。授予专利权时,专利登记簿与专利证书上记载的内容是一致的,在法律上具有同等效力;专利权授予之后,专利的法律状态的变更仅在专利登记簿上记载,由此导致专利登记簿与专利证书上记载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专利登记簿上记载的法律状态为准。专利登记簿副本的内容包括:专利权的授予、专利申请权、专利权的转移、专利权的无效宣告、专利权的终止、专利权的恢复、专利权的质押、保全及其解除、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备案、专利实施的强制许可以及专利权人姓名或名称、国籍、地址的变更。专利登记簿副本是一种即时法律状态的证明。
二、何时可以办理专利登记簿副本
授权公告后,任何人均可向国家知识产权局请求办理专利登记簿副本。
三、如何办理专利登记簿副本
1.    从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下载办理文件副本请求书。
(1)详细填写请求书中各项著录项目;
(2)在请求内容栏目的登记簿副本选项中做出标记和份数;
(3)在备注一栏中写明“加急”或“普通”;
(4)当事人在第⑤栏中签字或加盖公章。
2.办理专利登记簿副本,需缴纳相应费用,到期应持邮局汇款回执领取登记簿副本。
(1)普通:从提交日到取件日为10个工作日,需缴纳费用20元;
(2)加急:从提交日到取件日为5个工作日,需缴纳费用100元;
3.通过邮局汇款时,应详细填写的内容:
(1)汇款金额栏;普通20元、加急100元;
(2)收款人姓名栏:初审及流程管理部综合处
(3)收款人地址栏:北京市海淀区蓟门桥西土城路6号
(4)汇款人名址栏:应详细填写汇款人姓名、地址及邮政编码,国家知识产权局初审及流程管理部综合处在收到汇款金额后,将以此为依据出具发票;
(5)附言栏:应填写“登记簿副本(代办处)和专利申请号”,如办理加急,需在专利号后注明“加急”;
(6)如需查询汇款情况,请致电国家知识产权局初审及流程管理部综合处,电话:010-62085866;传真:010-62085860。

老实人 发表于 2009-11-13 03:47:32

cinday 发表于 2009-11-13 19:38:55

Re:专利证书原件不慎丢失,如何补救?费用多少?需多少时日才能办好?

可在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找 路径 专利申请指南
专利证书副本



  一项专利有多个专利权人,办理专利登记手续后,国家知识产权局只颁发一份专利证书,其他共同权利人需要专利证书,可以请求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具专利证书副本。对同一专利权出具的专利证书副本数目不能超过颁发证书时共同权利人的总数。



  “专利证书副本”只向颁发证书时的共同专利权人或本案代理机构出具。



  1、办理“专利证书副本”需交纳相应费用(费用标准附后)并根据以下情况提交相应文件:



  (1)共同权利人或本案代理人办理“专利证书副本”的,需提交共同权利人或代理机构签章的“办理文件副本请求书”,以及原证书复印件。



  (2)共同权利人当面办理的,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委托他人办理的,需要提供经办人身份证明、委托关系证明和共同权利人身份证明。



  (3)共同权利人以邮寄方式办理的,需要提交共同权利人的身份证明。共同权利人委托他人以邮寄方式办理的,需要提交委托关系证明、经办人身份证明和共同权利人身份证明。



  2、不再出具专利证书副本的情况



  (1)专利权终止后;



  (2)颁发专利证书后,因专利权转移发生专利权人变更的,专利局不再向新专利权人或者新增专利权人出具专利证书副本;



  (3)专利证书遗失(除专利局原因造成的以外)。



  3、可更换专利证书的情况



  (1)专利权权属纠纷经地方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调解或者人民法院调解或者判决后,专利权归还专利所有人的,在调解或者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当事人可以在办理变更专利权人手续合格后,请求专利局更换专利证书;



  (2)2006年7月1日之后颁发的专利证书如有损坏,专利权人可以请求更换专利证书;



  (3)专利证书中存在打印错误,专利权人可以退回该证书,请求专利局更正后换发专利证书。

老杨同志 发表于 2009-11-13 21:15:31

Re:专利证书原件不慎丢失,如何补救?费用多少?需多少时日才能办好?

一事不明,请教一下楼上,“本案代理机构”要专利证书副本干什么用?
如果本案只有一个专利权人,那么专利证丢了,肯定不能以共同权利人的名义办了,是不是通过当时的代理机构以“本案代理机构”身份就可以再办一个专利证书副本?
如果当初申请时没有委托代理机构怎么办?

本人在企业工作,对代理机构不熟悉,问题低级,望勿见笑。

烦人啊 发表于 2009-11-13 21:55:15

Re:专利证书原件不慎丢失,如何补救?费用多少?需多少时日才能办好?

楼上这个理解的。。。

那个意思是指代理机构能接受共同专利权人的委托办理副本。

老杨同志 发表于 2009-11-14 05:24:41

Re:专利证书原件不慎丢失,如何补救?费用多少?需多少时日才能办好?

“专利证书副本”只向颁发证书时的共同专利权人或本案代理机构出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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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我就是没明白“本案代理机构”的“本案”指的是什么案子,我还以为是颁发证书时的代理机构,还是专利局写的有问题,不如改成下面一句话:
“专利证书副本”只向颁发证书时的共同专利权人出具,共同专利权人可以委托代理机构或他人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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