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问题 发表于 2009-11-9 02:50:42

关于复审和无效的期限

申请人对驳回决定不服的,可以自受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提出复审请求!这里的收到日指的是实际收到日还是视为收到日!请高手指点!

palytoxin 发表于 2009-11-9 03:10:57

Re:关于复审和无效的期限

先加15天再加三个月

abbeyfeel 发表于 2009-11-9 03:35:26

Re:关于复审和无效的期限

应该是视为收到日,就是发出日加15天。

akwangke 发表于 2009-11-9 06:17:41

Re:关于复审和无效的期限

视为收到日

nogiveup 发表于 2009-11-9 22:08:08

Re:关于复审和无效的期限

推定文件收到日,发文日加15天。一定要看题说的是收到日还是发文日。

ipr426 发表于 2009-11-9 22:28:04

Re:关于复审和无效的期限

应该是视为收到日

applehu 发表于 2009-11-9 22:52:27

Re:关于复审和无效的期限

视为收到日,就是发文日+15天+三个月

sunshine_zj 发表于 2009-11-10 04:35:17

Re:关于复审和无效的期限

15日后视为收到,再加3个月

xa 发表于 2009-11-10 05:45:59

Re:关于复审和无效的期限

...你决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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