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ose55555 发表于 2009-11-7 17:20:52

关于新颖性和创造性的评价

对比文件1为外国人在中国申请的专利,申请日为2001-11-7,公开日为2002-4-17,优先权日为2000-11-8.本申请的申请日为2001-10-11.为什么对比文件只能评价本申请的新颖性,而不能评价本申请的创造性?

rose55555 发表于 2009-11-7 18:00:34

Re:关于新颖性和创造性的评价

这是07 实务中,答复无效的一段内容,就是不知这样判断的理由在哪里?出自什么规定?

akite 发表于 2009-11-8 06:10:55

Re:关于新颖性和创造性的评价

这是标准的抵触申请,他人的申请申请日(优先权日)在前,公开在后,只能用来评价新颖性,不能用来评价创造性。专利法第22条第2款。

kiss619 发表于 2009-11-8 22:06:29

Re:关于新颖性和创造性的评价

新颖性的判断要从两个方面:现有技术和抵触申请
创造性的判断一个方面:现有技术
题目所写的是抵触申请的情况,只能判断新颖性,不能判断创造性
我是一只小菜鸟!说错别见怪!~

rose55555 发表于 2009-11-9 03:20:06

Re:关于新颖性和创造性的评价

kiss619 wrote:
新颖性的判断要从两个方面:现有技术和抵触申请
创造性的判断一个方面:现有技术
题目所写的是抵触申请的情况,只能判断新颖性,不能判断创造性
我是一只小菜鸟!说错别见怪!~

你说的挺好

akwangke 发表于 2009-11-9 06:20:32

Re:关于新颖性和创造性的评价

这个是 抵触申请
抵触申请不是现有技术,仅在评价新颖性的时候为了防止重复授权而被赋予视为现有技术的效力。所以抵触申请只能用来评价新颖性而不能评价创造性

风雪藏情 发表于 2009-11-9 23:11:15

Re:关于新颖性和创造性的评价

你们都是正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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