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功能”这个词是否属于商业性宣传用语?
如题,“多功能”这个词是否属于商业性宣传用语? 我觉得是,但一个朋友说不是,我在专利局网站上检索了一下,发现有很多名称中都含有“多功能”,我不死心,想听听大家的意见Re:“多功能”这个词是否属于商业性宣传用语?
多功能 = 多个功能,挺客观的说法,觉得没啥问题。Re:“多功能”这个词是否属于商业性宣传用语?
本身不属于商业宣传用语,确实也很多专利都有这样称呼的,不过个人觉得说明书里面可以随便用,权利要求和专利名称里最好不用这类限定词,技术方案性质的限定词比较好一点。Re:“多功能”这个词是否属于商业性宣传用语?
这种词属于“擦边球”试的用语,就看审查员个人喜好了~~Re:“多功能”这个词是否属于商业性宣传用语?
不管是不是宣传用语,个人都不主张轻易使用。Re:“多功能”这个词是否属于商业性宣传用语?
实践证明不属于,但这种词用了也白用,只能带来麻烦,还不如不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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