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hangsf110 发表于 2009-11-4 00:17:17

请教分案申请的各种法定期限起算点

指南这样说:分案申请的各种法定期限,例如提出实质审查请求的期限应当从原申请日起算。
如果原申请有优先权是否从该优先权日,或者有多个优选权则从最早的优先权起算,而与分案申请是否享有优先权以及享有的优先权是否是母案最早的优先权日无关?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请教分案申请的各种法定期限起算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