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合物新颖性问题求教
1.本发明组合物:成分A,B对比文件组成物:成分A,B,C
2. 两者A,B分别相同。
效果都是改善力学性能。但是测定方法不同,无法直接比较。
3.对比文件强度C是必要成分,没有C就无法达到良好性能。
上述情况下,
请问本发明组合物有新颖性吗?
Re:组合物新颖性问题求教
新颖性是肯定有的你问的是有没有创造性吧?
“3.对比文件强度C是必要成分,没有C就无法达到良好性能”
如果本申请能达到与对比文件相同的甚至更好的性能,可以说是克服了技术偏见,还是有可能有创造性的
Re:组合物新颖性问题求教
1、开放式撰写:包含A+B,解决的技术问题相同,都是为了改善力学性能,无新颖性。2、封闭式撰写:由A+B组成,不论解决的技术问题是否相同,有新颖性。
3、对于省略发明的创造性判断,要看省略一个或多个要素后,是否依然保持原有的全部功能或者带来了预料不到的技术效果。
Re:组合物新颖性问题求教
pfczk wrote:新颖性是肯定有的
你问的是有没有创造性吧?
“3.对比文件强度C是必要成分,没有C就无法达到良好性能”
如果本申请能达到与对比文件相同的甚至更好的性能,可以说是克服了技术偏见,还是有可能有创造性的
我也认为,该采取这种思路,强调省去C,克服了技术偏见
但是,说明书是不是能支持啊?
另外,把开放式撰写转封闭式撰写,算不算修改超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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