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内专利获得香港标准专利的保护问题
关于国内专利获得香港标准专利的保护,按照香港《专利条例》的有关规定,向香港知识产权署办理标准专利的注册手续,即:自该申请由中国专利局公布之日起6个月内向香港知识产权署办理记录请求手续;并自该中请由中国专利局授予专利权之日起6个月内向香港知识产权署办理注册与批予请求手续。”那么假如国内专利已经授权,但权利权人没有在没有在公布之日6个月内向香港办理手续,而是在授权后六个月内向香港办理注册等手续,此时能否被批准?
还有假如国内专利已被授权,假如专利权人1年后想获得香港标准专利保护,此时如何处理?
Re:关于国内专利获得香港标准专利的保护问题
继续顶,谁能解惑Re:关于国内专利获得香港标准专利的保护问题
不能批准不能获得保护
没有弹性方法
Re:关于国内专利获得香港标准专利的保护问题
谢谢Re:关于国内专利获得香港标准专利的保护问题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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