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没有和申请费一起交纳优先权要求非会有什么结果?
申请费的缴纳期限是自收到受理通知书之后,最迟在自申请日起2个月内缴纳申请费、公布印刷费和必要的附加费。要求优先权的,应当在缴纳申请费的同时缴纳优先权要求费,期满未缴纳或者未缴足的,审查员应当发出视为未要求优先权通知书。问题是,没有与缴纳申请费的同时缴纳优先权要求费,但在缴纳申请的法定期限内缴纳了优先权要求费,是否允许?是否会有什么不利后果?
Re:请教:没有和申请费一起交纳优先权要求非会有什么结果?
没有实务经验,问题多多呀!Re:请教:没有和申请费一起交纳优先权要求非会有什么结果?
应该是视为未要求吧。根据法条,这种情况下缴纳优先权要求费的期限,应该是个变动的时间,就是到缴纳申请费为止,缴了申请费还不缴优先权要求费,就算超过期限了吧。
也没做过实务,根据发条个人觉得是这样,不过考试应该不会出这么细的题吧。。。。
Re:请教:没有和申请费一起交纳优先权要求非会有什么结果?
只要在法定期限内缴纳了优先权要求费,就没问题。Re:请教:没有和申请费一起交纳优先权要求非会有什么结果?
斜风细雨 wrote:只要在法定期限内缴纳了优先权要求费,就没问题。
您的意思是说不与申请费一起交纳也可以喽?
Re:请教:没有和申请费一起交纳优先权要求非会有什么结果?
zhangsf110 wrote:您的意思是说不与申请费一起交纳也可以喽?
在现实中没尝试过,但我是这么理解的,你看看有没有道理。
例1:(楼主所提情形,希望我没有理解错)
2009.1.1 递交申请文件(含要求优先权申明)
2009.2.1 缴纳费用 (除优先权要求费)
2009.2.15 缴纳优先权要求费
例2:(正常程序)
2009.1.1 递交申请文件(含要求优先权申明)
2009.3.1 缴纳费用 (包含优先权要求费)
例3:(缴费不足,补缴)
2009.1.1 递交申请文件(含要求优先权申明)
2009.2.1 缴纳费用,写明了缴包含优先权要求费,但数额不足
2009.2.15 补缴费用
我觉着,既然例2、例3都可以,那么例1没道理不行,因为对专利局来说,例1中费用最早到款,而且例1中,虽然几项费用是分两笔交的,但是每一笔是交什么费用,都能分清楚,没必要不允许啊。
Re:请教:没有和申请费一起交纳优先权要求非会有什么结果?
赞成斜风细雨Re:请教:没有和申请费一起交纳优先权要求非会有什么结果?
个人认为可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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