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卷一第41题
下述哪些情况出现时,国家知识产权局可以给予实施专利的强制许可?A。专利权人自获得专利权之日起满三年没有在中国实施其专利。
B。具备实施条件的单位以合理的条件请求专利权人许可但在合理长的时间内未能获得许可。
C。国家出现紧急状态或者非常情况
D。取得专利权的发明创造具有显著经济意义或重大技术进步。
答案为BC。
我的疑惑是B项并没有说明是在获得专利权后满三年后啊。万一我三年内就申请强制许可,难道也能获得许可吗?
2007年卷一第96题也是说的是这个问题:某公司申请强制许可。答案就是要在三年后才允许提出强制许可申请。
请高人指点。
Re:2002年卷一第41题
只选C.Re:2002年卷一第41题
B和C不就是死套法条吗?Re:2002年卷一第41题
B不是说了“合理长的时间”了么,这是原文,详细解释这个时间一般为3年Re:2002年卷一第41题
然雅 wrote:只选C.
猛查了一通法条后得到的答案:
旧法第四十八条
具备实施条件的单位以合理的条件请求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权人许可实施其专利,而未能在合理长的时间内获得这种许可时,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根据该单位的申请,可以给予实施该发明专利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强制许可。
实施细则第七十二条
自专利权被授予之日起满3年后,任何单位均可以依照专利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请求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给予强制许可。
==> B, C 正确
新法第四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根据具备实施条件的单位或者个人的申请,可以给予实施发明专利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强制许可:
(一)专利权人自专利权被授予之日起满三年,且自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满四年,无正当理由未实施或者未充分实施其专利的;
(二)专利权人行使专利权的行为被依法认定为垄断行为,为消除或者减少该行为对竞争产生的不利影响的。
==> B,C貌似都不正确。
这完全是学习新法的后遗症啊。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