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ozy 发表于 2009-10-28 06:49:28

是答案错了吗

37、外国人黄某在中国没有住所,但在海口有一处房产,其加入外国国籍前住所在南宁。中国公民温某与黄某在长沙签订货物买卖合同,约定交货地点为深圳。后黄某因货源紧
张,未按照合同约定交货。如果温某向人民法院起诉,则下列哪些地方的人民法院有权管辖? A.长沙 B.深圳 C.海口 D.南宁
37.ABC
《民见》18条 合同没有实际履行的管辖地
18、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如果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又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这题明显属合同没有履行的合同,应该肯定没 B.深圳

liurongqiang 发表于 2009-10-28 07:45:23

Re:是答案错了吗

涉外案件适用民诉法241条,应当选B。

yozy 发表于 2009-10-28 07:51:04

Re:是答案错了吗

《民事诉讼法》第241条的规定,因合同纠纷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被告提起的诉讼,如果合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签订或者履行,或者诉讼标的物在中国领域内,或者被告在中国领域内有可供扣押的财产,或者被告在中国领域内设有代表机构,可以由合同签订地、合同履行地、诉讼标的物所在地、可供扣押财产所在地、侵权行为地或者代表机构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这个也仅提到履行的情况

haqianmm 发表于 2009-10-28 07:56:51

Re:是答案错了吗

为什么选c?

liurongqiang 发表于 2009-10-28 08:42:30

Re:是答案错了吗

因为被告在中国没有住所地,不能适用(民见)18条。

贝利 发表于 2009-10-28 15:05:57

Re:是答案错了吗

应该是AC啊,这是什么题目?标准答案是什么?
未履行的涉外合同,管辖应该是合同签订地、有产扣押地吧?

yozy 发表于 2009-10-29 07:19:43

Re:是答案错了吗

本题是08年相关法37题原题

tongjili 发表于 2009-10-29 20:03:31

Re:是答案错了吗

可以由合同签订地、合同履行地、诉讼标的物所在地、可供扣押财产所在地、侵权行为地或者代表机构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但本题中合同没有实际履行,约定履行地不能作为实际履行地,深圳法院不能取得管辖权。因此楼主问得有道理。

然雅 发表于 2009-10-30 00:53:15

Re:是答案错了吗

同意楼上的观点.

whilte2003 发表于 2009-10-31 20:50:36

Re:是答案错了吗

同意tongjili的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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